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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锅炉房、变电所等建设项目招标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新疆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7-04 13:07
浏览次数: 51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新疆
详细说明
大平滩煤矿井口联合建筑、工业场地、油脂库、坑木加工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加入日期 : 2013-07-04    立刻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为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大平滩煤矿井口联合建筑、工业场地锅炉房、35kV变电所、油脂库、坑木加工房工程施工,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大平滩煤矿项目已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和贷款,招标人为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平滩煤矿位于新疆库车县城以北217国道997处,公路里程约100km处,南距库孜翁牧场5km。
2.2计划工期:
(1)井口联合建筑计划2013年8月开工,2014年5月30日完工;
(2)工业场地锅炉房计划2013年8月开工,2013年10月31日具备运行条件,2013年12月30日完工;
(3)35KV变电所计划2013年8月开工,2013年10月31日完工;
(4)油脂库计划2013年8月开工,2013年11月30日完工。
(5)坑木加工房工程计划2013年8月开工,2013年11月30日完工。
2.3招标范围:
(1)井口联合建筑:建筑面积4569.7m2,地上四层,框架结构,檐高15.6米,基础为柱下桩基,内容包括土建、装修、给排水、消防、火灾自动报警、采暖通风、电气工程等。
(2)工业场地锅炉房:建筑面积1240m2,主体结构地面以上18.86米,锅炉房、出渣系统的灰渣仓和除渣走廊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为柱下桩基,烟囱为砖烟囱,内容包括:锅炉房土建、装修、砖烟囱等。
(3)35KV变电所:建筑面积681.73 m2,地上二层,框架结构,檐高11.4米,内容包括:变电所土建、装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火灾报警、防雷接地、变压器基础和事故油池土建等。
(4)油脂库:建筑面积168.54?,地上一层,砖混结构,檐高4.2m,包括:土建、装修、通风、采暖、电气等。
(5)坑木加工房:建筑面积426?,地上一层,柱下独立基础,框架结构,檐高5.8m,包括:土建、装修、通风、采暖、电气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同时具备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疆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须在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施工施工业绩和承包本工程的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施工设备必须配套设置拌和能力不低于1m3/次的强制拌合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财务能力
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800万元, 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不得出现亏损。
3.5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
项目经理(房屋建筑工程建造师,下同)资格,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拟投入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有类似本工程经历。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3.7 具有ISO9001、ISO14000、ISO18000认证证书。
3.8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中国电力商务网客户服务部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层,邮编:100055,邮箱:powerec@powerec.net,联系电话:400-018-4000,传真010-59063168。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标书售出后不退。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有,且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3出售招标文件日期:即日起-7月10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4.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 号:0114014170010600
(2)潜在投标人凭会员账号及密码登录中国电力商务网,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同时将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由中国电力商务网自动生成)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等待审核。
(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确认单和电汇汇款底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中国电力商务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注: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1、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是投标人。2、提交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完全正确的,必须是投标人的。此账户信息将作为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3、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如以上信息提交不正确,将会对整个评标过程产生不良影响。4、若该项目流标,第二次发布招标公告,第一次已经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再次付款购买,但需要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再次递交购买申请并下载新的招标文件。
(5)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联系方式
电话:010-58056997/6998,
传真号:010-58056993
联系人:洪宇,周强。
(6)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24日11时3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博格达宾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于2013年7月12日组织现场踏勘,上午10:30在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库车县库孜翁村)办公楼前集合出发。投标人须自备车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新疆库车县库孜翁牧场100号
联 系 人: 王 瑛
电 话:0997-7775672 、13899892163
传 真:0997--7775683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4层
邮 编:100055
电 话:029-68918637(项目经理座机)
传 真:029-68918635
邮 箱:gdxbzb_yewu@163.com
联 系 人:夏雄伟(项目经理姓名)(出售招标文件事宜请与本章第1.6条联系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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