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运输管理所锅炉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XGS-2013-LYZC04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运输管理所锅炉采购工程已由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东丰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丰县运输管理所锅炉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运输管理所锅炉采购(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东丰县运输管理所
2.4 供货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后30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锅炉安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叁级项目经理或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4日至2013 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 13 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
4.3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23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招标人名称:东丰县交通局
联系人:吕忠海
电 话:188043745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洪菲
联系电话:0437-5087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