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和林格尔县财政局锅炉采购
二、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YCZHGL-2013-0721
包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数 量
1 热水采暖(燃煤)锅炉及配套设施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1台
三、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7、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8、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
9、所提供的证件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
10、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及以上资质,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
四、招标文件发售
1、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格文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和地税)和法人代表
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及以上证书,投标
设备的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证书。
2、以上资格文件同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双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全者不允许购买招标文
件。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2日,每天9:30-12:00,14:30-16:3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东达广场2510室。
5、标书费:500元/包;
6、发售方式:来人购买。
五、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7月30日15:00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送至投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军港酒店二楼3号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现金方式交付采购代理机构,金额为壹万元整。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13年7月30日15:00时。
2、开标地点:呼和浩特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军港酒店二楼3号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九、采购人(买方):
和林格尔县财政局
联系人:董俊平
电话:0471-7194058
十、采购代理机构:
内蒙古业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东达广场2510室
邮编:010020
传真:0471-5259489 电话:15148009048 联系人: 苏娴
十一、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按以下要求办理
收款单位:内蒙古业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呼市新城支行东影南街分理处
帐 号:152401118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