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重庆松藻电力有限公司安稳电厂一期工程经国家发改委以“国发改能源[2005]703号文”批准建设,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
于加快推进总量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建设安稳电厂一期烟气脱硫改造工程,经“重庆松藻电力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决议” 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松藻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松藻电力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为重庆松藻电
力有限公司安稳电厂一期烟气脱硫改造工程全过程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安稳镇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机组规模为2台150MW汽轮发电机组配2台49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炉内石灰石固硫,为达到GB 13223-2011《火电
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强制要求,每台锅炉各加装一套尾部烟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简称FGD),全烟气脱硫,脱硫效率不小于94%
。
2.3 本次项目监理服务招标范围:2×150MW机组烟气脱硫装置所涉及到的所有建筑、安装(含所有现场非标设备加工制作及安装)、调试、试
运行、试验及检查、FGD性能保证、竣工验收、质保期等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建设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按国家规定期限。
2.5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投标人应对以上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经验与业绩:近5年内至少有监理过的二台135MW及以上火电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投产运行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及
合同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接受);
3.4 财务状况:近三年(2010年-2012年)财务状况稳定、可靠,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
3.5 总监及主要人员: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监理人员结构合理、人员足够、专业齐全、经验丰富,监理人员均具有国家或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证书。
3.6 技术装备:具有完成本合同的相应检测设备和技术装备。
3.7 其它: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所有相关信息,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
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重庆松藻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48730854(办) 13436187560(手)
传 真:48730854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安稳镇
7.2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厚德能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北路8号帝景摩尔大楼16楼
电 话: 023-62805800
传 真: 023-62805800
联系人: 吴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