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于洪区迎宾路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就" 锅炉采购 "项目以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编号:SYC(2013)256号
2. 采购项目内容:采购锅炉,具体请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投标供应商需为锅炉生产厂家,具有B级以上(含B级)生产制造安装许可证;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2日至2013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单位请携带并提交如下相关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机构代码证》副本
(4)《制造安装许可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6)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代表委托他人请出具)
2. 报名方式:通过资质审核后免费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四、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7月23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北京时间2013年7月23日9:0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直接递交或委托代理人递送至指定地点。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于洪区政府办公楼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
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5%)。
六、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邮编:110141
投标报名及领取标书: 刘阳 024-25320104
开标及领取中标通知书: 周景巍 024- 25320105
合同签订: 黄静 024- 25320105
履约验收: 刘震晓 024- 253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