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环保锅炉项目  水轮发电机组  高速公路服务区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方快  天津  锅炉  燃油燃气蒸汽锅炉  蒸汽锅炉  水煤浆 

新疆5套0.5MW、1套0.7MW常压热水锅炉及辅机采购招标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新疆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7-15 09:26
浏览次数: 98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新疆
详细说明

联 系 人:肖江华、周瑜  联系电话:0991-7950521、0991-3696876 
工程地址:哈密至罗布泊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 
招标范围:甲供物资(锅炉、空调)  
建筑面积(㎡):0  计划投资(万元):0 
类    型:设备采购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3-7-12  报名截止日期:2013-07-19 18: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设备采购    设备采购    暂无 
 
资质说明:

(设备采购资质设备采购专业暂无)
  
建造师或总监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WTZ2013-066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铁路哈密至罗布泊工程已由《关于新建铁路哈密至罗布泊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签函[2009]1718号)、《中国铁路物资

总公司关于新建铁路哈密至罗布泊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复函》(铁总办建设函[2013]13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

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哈罗铁路建设指挥部。本项目新建铁路哈密至罗布泊工程甲供物资(锅炉、空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哈密至罗布泊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内。DK0+000~DK384+000。建设规模为线路

全长369.83km,及哈密南下行疏解线4.99km。铁路等级:国铁Ⅱ级;正线数量:单线;最大坡度:重车方向6‰、空车方向12.5‰;最小曲线半

径:800米;牵引种类:内燃,预留电气化条件;到发线有效长度:850米;牵引质量:4000吨;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机车类型:DF8B。项

目投资概算总额29.9346亿元。
2.2招标内容:新建铁路哈密至罗布泊工程甲供物资(锅炉、空调)采购招标,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供货日期 备注
包件1 锅炉 套 6
1 常压立式无烟热水锅炉 0.5MW常压热水锅炉(含其辅助设备材料) 套 5 巴特、多头山、罗中、花园乡 2013年8月-10月 合格、含卸车安装

调试、设计联络培训服务费
2 常压立式无烟热水锅炉 0.7MW常压热水锅炉(含其辅助设备材料) 套 1 哈密南站
包件2 空调 台 567
1 分体空调器 挂机,制冷量: 2600;功率:935 台 491 巴特、多头山、罗中、哈密南站、各沿线 2013年8月-10月 合格、含卸车安装调试、

设计联络培训服务费
2 分体空调器 挂机,制冷量: 3200;功率:1150 台 20
3 分体空调器 柜机,制冷量: 5100;功率:1900 台 5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供应能力

的生产商或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
3.1.2投标人须提供2011年、2012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3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商质量认证证书)。
3.1.4包件1锅炉只招生产商。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的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中标后必须到乌铁局安监室特种设备科备案,不备案或备

案不合格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5包件2空调允许代理商投标。产品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物资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

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6投标人须提供同类物资近三年参加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7 月 15 日至 2013年7 月19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 12:30时,下午15:30 时至 18:30 时(北京时

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华新宾馆305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

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包件1售价1000元;包件2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

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电汇支付,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应当

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4.4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8月 7 日9 时30分至10 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8月 7 日 10

时 00分,开标时间2013年 8月 7 日10:00 时,地点为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备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乌鲁木齐铁路局哈罗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新疆哈密市北郊路铁路32单元47栋
联系人: 刘学鹏
电 话:0902-7122156
传 真:0902-7122156
邮 箱:463952411@QQ. 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哈密分行融合路支行
帐 号:30286401040001013
2.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江华、周瑜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华新宾馆305室
电 话:0991-7950521、0991-3696876
传 真:0991-3696876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更多>同类求购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2022017721号-1  |  京B2-20224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