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超临界机组#2锅炉空预器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超临界机组#2锅炉空预器改造工程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空预器改造必须拆除工作;空预器本体改造及相关系统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和调试工作。包括改造更换中间端和冷端的蓄热元件组、密封片等;工程所需的人工、机具使用费和消耗材料;工程所涉及的钢结构校核、加固,基础核算、轴承强度核算;工程所涉及的其它相关设备及管道的拆、装及设计工作。工程中设备及涉及到的管路的油漆工作。
工程性质:技改
四、招标范围:
#2锅炉空预器改造,包括空预器改造的设计、制造,改造工程设计的工程设计,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改造工程安装、调试,运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以及改造后性能试验(由买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具有资质试验单位)。具体内容详见第二卷技术部分。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制造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投标。
投标人均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或同属一个毋公司的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的招标中同时投标;
5.2投标人必须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证书(若必需)、必须持有国家认证委员会对必须强制认证的产品颁发的“3C”证书(若必需) 。
5.3投标文件需出示其由用户签署的空预器配合脱硝改造工程的已成功投入商业运行的业绩(最少3台300MW以上机组改造成功的业绩)证明,应出示其具有空气预热器改造的能力的证明文件。
如果有官方的正式文件证明投标人采用专利技术或引进技术或境外企业的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方式,其境内、外公开发行的印刷品中有关业绩的文字说明和工程的影视图片资料同等有效。
5.4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5.5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2008版)系列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6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低NOx燃烧器技术改造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5.7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8标的物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量标准分包商,分包商须具有己向相同或相似的标的物,提供相同或相似设备、部件、辅助装置,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2008版)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5.9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上一年度不得有年度?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10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自2013年7月12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15层1518室
邮 编:100039
传 真:010-57657705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同时按下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项目名称以及标的物名称、招标编号。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纸质印刷版为准。
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汇款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帐 号:6214292016770
汇入城市:北京市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年8月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大连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黑岛镇
邮 编: 116431
传 真: 0411-89136420
电 话: 0411-89136423
联 系 人: 张 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15层1518室
邮 编:100039
传 真:010-57657705
报名联系人:张乐
联系电话 :010-57657742
电子邮件:zhangle@gdlyg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