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采[2013]-37号锅炉、电视机、冰箱询价函
受采购单位委托,经县政府采购办批准,我中心拟对锅炉、电视机、冰箱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要求详见询价报价函。
二、请供应商在北京时间2013年7月23日下午4:30点之前传真(传真号码:0796-6323233)或密封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售后服务承诺书及询价报价函(询价报价函打印或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完整并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质量服务符合采购需求、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采购单位标底的供应商中标。采购物品如报价超过采购单位标底,则视为废标,等于或低于标底,为有效标。在有效标中报价最低的为中标。
四、报价单位必须保证
1、所提供的应是全新、正规厂家生产的品牌产品,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手续齐全并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交货时应提供产品的相关证明。
2、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此次询价单规定的质量规格要求,产品售后服务不低于国家和生产厂家规定的“三包”等标准且保修期不低于一年。
3、供应商必须是证照齐全的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并报价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 。
4、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货物本价、运输、安装、调试、税收等一切费用,为最后结算发票价。
5、本次询价共2包,分包中标。送货至采购单位安装调试好。
五、付款方式: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单、发票(包括税收等使用前一切费用)复印件由采购办付清货款。
六、交货单位:遂川县西溪乡政府(联系方式18970453009)、遂川县工业园区办(联系方式18970615686);交货时间以与采购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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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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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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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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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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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价(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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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西溪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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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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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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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G02-0.0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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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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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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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工业园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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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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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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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LED3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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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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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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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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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亿BC-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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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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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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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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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亿BC-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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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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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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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总报价
(大写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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