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临空产业区热电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121203120130182
保税通告:21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临空产业区热电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0]29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580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受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临空产业区热电新建工程是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2×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占地面积111919m2,项目投资约580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纬七路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天津临空产业区热电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目:(1)全厂热力系统建筑工程(不包括烟囱);热力系统安装工程(不包括除尘装置);(2)燃料供应系统建筑及安装工程(不包括石灰石粉系统安装);(3)除灰系统建筑与安装工程(不包括气力除灰系统设备管道安装);(4)水处理系统建筑与安装工程(不包括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安装);(5)供水系统建筑与安装工程;(6)保温工程;(7)电气、热工控制系统安装工程;(8)附属生产工程建筑与安装工程(不包括空压机设备安装)。
2.4工期要求:2013年09月30日至2014年11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总体目标实现六个一次成功,即“厂用电受电一次成功,锅炉水压一次成功,汽机扣盖一次成功,锅炉点火一次成功,汽机冲转一次成功,并网发电一次成功”,确保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获得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按时参加年检;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4)本工程配置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副项目经理2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安全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1名副项目经理兼任,具备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外地企业项目经理投标时需具有有效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5)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6)开标时须具有天津空港经济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并完成项目或2012年度备案(办理电话022-84906622);7)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8)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3)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4)近三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区检察室查询);(5)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业绩要求:2009至今具有25MW(含25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的安装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一个合同为一个业绩),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8月12日。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9月03日至2013年09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待定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资格预审文件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7.3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三个工作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田林(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纬七路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葛海栋
电话:022-84865128
传真:022-8486555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毅(印鉴)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人:师锐
电话:13717826076
传真:010-63373743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电话:84906266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cuiz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