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名称 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扩建项目
建设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
建设单位 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重庆环境科学研究院
建设规模和内容 主体装置包括KA装置(3套,单套12万t/a,分三期实施)、AA装置(3套,单套16万t/a,分三期实施)、硝酸装置(2套,分Ⅰ、Ⅲ期实施,Ⅰ期规模30万t/a、Ⅲ期规模15万t/a)、制氢装置(3套,单套8160×104Nm3/a,分三期实施),并相应配套建设原料和产品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及生产辅助设施,热电装置采用“以热定电、余热发电”方式建设。设置有机罐组、中间罐组、液氨罐组,均分三期实施。热电装置锅炉烟气处理装置三套,Ⅰ期污水处理在现有污水处理站基础上改造;Ⅱ期、Ⅲ期各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200m3事故污水提升池一个,评价要求在厂区西北侧新建一座5000m3事故污水池,由Ⅰ期实施。
排放标准 1.废气:己二酸精制干燥尾气、热分解装置烟气、灰库废气、渣仓废气、煤仓废气、石灰石库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二级标准、硝酸装置吸收塔尾气执行《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1-2010)、天然气加热炉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现有废碱焚烧炉烟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热电装置锅炉烟气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
2.废水:厂区废水排放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水口执行《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表1限值,苯、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3.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①KA装置产生加氢催化剂再生废气、加氢闪蒸罐不凝气、废水汽提塔废气、脱水塔不凝气、水合反应器不凝气、环己烷精制不凝气等工艺废气依托现有工程火炬系统处理。
②AA装置氧化氮气体吸收塔尾气依托现有废碱焚烧炉处理;AA装置精制干燥尾气采用旋风除尘工艺+洗涤塔工艺处理,除尘效率93.7%。
③硝酸装置吸收塔尾气氨选择性催化还原处理系统,设计对氮氧化物去除率不低于75%。
④制氢装置转化炉烟气通过排气筒直接排放;汽提塔酸性气、提纯塔不凝气均依托现有火炬系统处理。
⑤热电装置锅炉烟气设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9.9%;脱硫采用“炉内固硫+氨法脱硫”,总脱硫效率不低于97.2%;脱硝采用“低温燃烧技术+氨法脱硫脱硝”,评价要求增设SCNR脱硝系统,总脱硝效率不低于52%,2台炉共用1套氨法联合脱硫脱硝系统;处理后的扩建项目Ⅰ期烟气引入现有烟囱排放(烟囱高180m,内径5m);扩建项目Ⅱ、Ⅲ期合用一根双管集束玻璃钢内筒烟囱,烟囱高度180m,单管内径2.2m。
(2)地表水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乌江。
(3)地下水
按照分区防渗的原则,扩建项目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对中间罐区、有机罐组区、液氨球罐区、热电装置脱硫脱硝装置区、主体装置区、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污水提升池、新建事故污水池、污水管网铺设、物料输送管线等均采取防渗措施。
(4)噪声
①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订货采购时,要求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符合噪声允许标准的产品。
②对压缩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通过加设减震基础、消声器和隔离操作间;锅炉对空排汽安装消声器,一般可降噪20~40dB;水泵加装隔声罩、减振,可降噪约15dB;风管包扎阻尼材料,可取得一定的降噪效果。
③合理布局,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
④加强车间周围及厂区空地绿化建设,尽量提高绿地率,以降低噪声影响。
(5)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处理措施有厂家回收、综合利用、送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置(苦草塘工业固废场);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危险废物均按要求进行处置,部分由厂家回收,剩余部分委托重庆市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环境风险
生产装置区设围堤:设计上执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生产装置区设置高不低于0.15m围堤和导流设施,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围堰外设置阀门切换井,正常情况下雨排水系统阀门关闭,受污染雨水排入污水排放系统。
罐区设防火堤或围堰:设计上执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立式储罐围堰高度应为1.0m~2.2m,围堰内地面应防渗,围堰外设置阀门切换井,正常情况下阀门关闭;事故下污染排水切换到污水排放系统。
事故池:当发生较大事故,装置围堤、罐区围堰控制物料及被污染消防水已满时,将事故污水排入现有10000m3事故池和扩建项目Ⅰ期新建有效容积5000m3事故池,然后限流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当发生较大事故,无法利用装置围堰、罐区围堤及厂区事故池控制物料及被污染消防水时,将事故污水排入园区潘家坝污水处理厂事故池10000m3内,可有效收集企业的事故废水。采取该应急措施后,能防止事故废水进入乌江。
园区在厂区上游后溪河设置有拦闸坝,用于发生风险事故时切断上游来水;并且现有工程在厂区下游后溪河也设有拦闸坝,一旦发生事故废水进入后溪河,切断事故废水流入乌江,利用后溪河河道贮存事故废水的功能。
有毒可燃气体报警仪:装置区、储罐区、装卸区设置有毒可燃气体报警仪。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公司已编制了现有工程风险应急预案,公司根据《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10]10号)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要求,将扩建项目一并纳入现有风险应急预案中,完善公司风险应急预案体系。
评价结论 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己二酸扩建项目位于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已征地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及重庆白涛化工园区单个项目准入条件,清洁生产为国内先进,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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