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不饱和聚酯树脂10万吨
建设单位:云浮市祥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安县六都车田坝
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本项目依托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不会对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水质水量造成冲击,除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外,本项目无论是正常排放还是事故排放,其污废水排放引起的污染物浓度增量均不会造成纳污水体超标,能够满足水环境的容量要求,因此,本项目拟采取的污废水处理方案对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2)废气: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气通过采用活性炭吸附及加强车间通风设施,其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有机热载体炉废气碱水喷淋,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及其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燃气锅炉”中的“新建、扩建、改建锅炉”标准;备用发电机尾气污染物排放较少,采用碱水喷淋,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污水处理站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树脂车间及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能达到厂界限值,不会产生太大环境影响,且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3)噪声:主要为配电房、水泵等设备噪声等,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不饱和聚酯树脂过滤滤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等,由企业单独收集、贮存和厂内综合利用。未能完全利用部分,应当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处理机制,确保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本项目废包装材料经集中分类收集后,定期由其供应商回收利用,不外排。不饱和聚酯树脂过滤滤渣、废活性炭均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机械脱水及消毒后,交由有相应资质与营业执照的单位处置;本项目食堂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属于严控废物,需交由卫生有相应资质与营业执照的单位收购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建议采取垃圾分类处理的方式处理,对可回收再生的垃圾通过专业废品回收部门及时收集清运,不可回收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此外,为防止含有有机溶剂的废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仓库相应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地面防渗处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不会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三、 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污染物排放量少,平面布局合理。建设单位在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做到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云浮市祥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云安县六都车田坝
联系人:谭裕志
电话:13826871888
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
联系人: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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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0-3837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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