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6炉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委托,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1 CHDT292/11-QT-03 低氮燃烧器改造 燃烧器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包括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四、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工程概况:
随着人民对环境改善需求意识的提高,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对烟气氮氧化物(Nox)排放标准要求日益严格,因此国内火力发电厂迫切需要采用新技术来降低锅炉氮氧化物(NOx)排放量。为响应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政策,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计划对1台锅炉进行燃烧系统改造,以实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降低的目标。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且注册资金不低于9000万元企业(法人)。
2、投标单位应具有火电锅炉改造工程设备设计、供应、施工的经验。燃烧系统的设计、制造、供应、调试工程承包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设计、制造、施工、调试分段投标单位。
3、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且有20台(套)及以上300MW锅炉燃烧系统燃烧器改造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潜在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预审中取消其投标资格(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业绩无效);至少均需提供5家运行后具有省级及以上试验研究单位的低NOx试验签证报告影印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未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9、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7.1、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表1)
7.2、提供企业简介或说明,内容含投标人所具有的设计、制造同类型产品的经验说明,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施工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的情况说明等;
7.3 提供经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复印件(扫描件);
7.4、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复印件(扫描件);
7.5、提供有效的资信等级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扫描件);提供2000年-2012年度的,且经合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签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件)字迹清晰可辨;
7.6、近3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报告或律师事务所或企业法律顾问(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出具的近五年无诉讼和仲裁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扫描件);
7.7、提供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合同业绩资料:
7.7.1要求按照不少于本公告规定的数量提供合同业绩资料。
7.7.2一份完整的合同业绩资料必须包括合同原件复印件(扫描件)、业主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同时可提供用户反馈意见、与合同相对应的质量回访记录等佐证资料。
7.7.3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复印件(扫描件)必须是清晰可辨,必须包括合同的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或工作内容等,并且能够充分体现该合同的双方、电厂名称、机组容量、签订日期、投运日期等,合同工作内容或供货范围能体现的是招标内容的业绩。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
2、公告时间:2013年8月20日 ?8月27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3年8月20日 ?8月27日。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其他同上。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2、本次招标标书售价:见前附表
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
联系人:李永福
电话:0452-6814143
邮箱:zgqqhrlyf@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忠霞
电话: 010-83565822
邮箱:wangzhongxia@chdt.com.cn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3年9月9日9:00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哈尔滨•工会大厦四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