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看守所室外配套设施及锅炉房建设项目已由盐池县发改委以盐发改建【2010】3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盐池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拨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占地面积66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盐池县南环路延伸段以南,东环路东侧。
原: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3二标段: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
3.3二标段: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4.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池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广春
联系电话:0953-6020008
招标代理: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党坚、周孟源
地 址: 银川市文化西街25号
电 话:400-009-2012
传 真: 0951-6083902
电子邮件:CATIC_XB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