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总投资:7311万元人民币
建设单位:江苏大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境内的夹山南麓,北侧紧邻常州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安全填埋场,西南侧紧靠规划中的常州市南部高速公路雪堰枢纽。
评价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
二)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评价区内环境空气中除PM10、HF部分点位的日均值超标外,其它指标SO2、NO2、CO、NH3、H2S、HCl、Hg、Cd、Pb和臭气浓度一次值和日均值均能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本项目废水最终排入太?运河,太?运河各监测断面中总磷、镍有部分超标,其余监测因子pH、高锰酸盐指数、COD、DO、氨氮、挥发酚、石油类、SS、BOD5、硫化物、氟化物、氰化物、六价铬、铅、汞、镉、铜、锌、砷、氯化物等均可满足Ⅳ类水标准要求。
本项目厂界所有测点噪声监测值满足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所有测点均无超标现象,说明目前本项目拟建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的各项监测因子pH、硝酸盐、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六价铬、Hg、As、Cd、Pb、Cu、Zn、Ni等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要求。
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壤各监测因子均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废水拟接入的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处底泥环境质量较好,各项因子均符合国家《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焚烧尾气和污泥储存间、污水预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焚烧尾气采取急冷塔+活性炭吸附+半干式脱酸塔+袋式除尘器+湿式脱酸塔(预留备用)的净化工艺处理后,通过引风机经40m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泥储存间、污水预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经采取抽风,生物滤池除臭等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生产及生活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送漕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本身为固废减量设施。飞灰经固化螯合处理达标后,送附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卫生填埋,炉渣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不会导致二次污染的产生。废水预处理设施污泥送回焚烧炉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采用选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绿化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可实现厂界达标,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区域相关规划要求,平面布局合理。项目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在该地址上建设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江苏大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经理
电话:0519-67898857
环评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5-86534717
邮箱:huanbao1000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