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监利县人民医院能源中心锅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次采购项目于2013年8月21日开标,经评标委员会审评定,本次采购项目第四包(锅炉及辅助设备)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本次采购项目第四包(锅炉及辅助设备)招标失败废标。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监利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按照监利县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计划,对其能源中心锅炉设备采购第四包(锅炉及辅助设备)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30722060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监利县人民医院能源中心锅炉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需求如下表。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包号 招标货物名称 交货及完成时间
1 锅炉及辅机设备 65日历天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则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安装地点为监利县人民医院新址。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所投主要货物(锅炉及辅机)若不是投标人生产的,则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的有效授权书;
3、投标货物制造厂家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应具有招标设备的生产许可证件;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必须具备ISO9001-2000国家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人所选用的锅炉及辅机必须为全新非试制品,在湖北省内至少有三个成功运行的用户,并提供用户清单明细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监利县招投标网员证(提供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保证金缴纳时间和账户如下:
投标人须在2013年9月6日下午 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提供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不注明如作废标处理后果自负)
全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575557550367;开户行:中国银行监利支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3年8月26日起至8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受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最新的银行资信证明及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二)截止时间:2013年9月10日9时30分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二)时间:2013年9月10日9时30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省监利县人民医院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监利县红军路344号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联系人:彭科长 联系人:熊婷婷
电话:07163262400转7093 电话:027-82634867
湖北省监利县人民医院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