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台州市琦玛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台铝合金轮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滨海工业园区海丰路2178号
环评单位: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集聚区分局
台州市琦玛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台铝合金轮毂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滨海工业园区海丰路2178号,租用浙江圣航实业有限公司现有部分工业厂房进行生产
二、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及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及清洗废水经预处理后达纳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废气主要为铝熔铸烟尘、脱模剂废气、抛丸粉尘、喷塑粉尘、热处理废气、燃气废气、固化废气以及食堂油烟。铝熔铸烟尘经收集后再经冷却沉降室降温后再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15m以上)排放;抛丸时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再通过高度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熔化炉燃气废气与熔化烟尘一起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15m以上)排放;热处理淬火炉燃气废气经收集后排放,排放高度在15m以上;固化烘道燃气废气经收集后排放,排放高度在15m以上;脱模剂废气和固化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喷塑粉尘经自带玻璃纤维过滤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经计算可得,熔化压铸车间需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从熔化压铸车间边界算起;喷塑车间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从喷塑车间边界算起;根据厂区所在地周围环境调查,本项目处于工业区,最近敏感点为项目西侧1.43公里处的椒江农场二分场,因此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项目固废主要为炉渣、废铝屑、抛丸集尘灰、熔铸烟尘集尘灰、废切削液、职工生活垃圾。炉渣、抛丸集尘灰、熔化集尘灰及机加工废铝屑妥善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固废,应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各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抛丸机、压铸机、加工中心、钻床和铣床等,噪声值在70-85dB之间。企业需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具体如下:企业在设备选型的时候尽量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并且合理布置设备;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螺杆式空压机、抛丸机安装在专门的设备房内,房间四周砌实心墙,内衬玻璃棉吸声层,设置隔声门;生产车间作业时关闭门窗,夜间仅进行熔化压铸工序;同时,厂区周围加强绿化建设,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采取以上相关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标。同时,项目拟建地周围均为工业企业,最近敏感点为项目西侧1.43公里处的椒江农场二分场。因此,本项目噪声经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三、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及清洗废水经预处理后达纳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铝熔铸烟尘、脱模剂废气、抛丸粉尘、喷塑粉尘、热处理废气、燃气废气、固化废气以及食堂油烟。铝熔铸烟尘经收集后再经冷却沉降室降温后再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15m以上)排放;抛丸时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再通过高度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熔化炉燃气废气与熔化烟尘一起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15m以上)排放;热处理淬火炉燃气废气经收集后排放,排放高度在15m以上;固化烘道燃气废气经收集后排放,排放高度在15m以上;脱模剂废气和固化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喷塑粉尘经自带玻璃纤维过滤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经计算可得,熔化压铸车间需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从熔化压铸车间边界算起;喷塑车间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从喷塑车间边界算起;根据厂区所在地周围环境调查,本项目处于工业区,最近敏感点为项目西侧1.43公里处的椒江农场二分场,因此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3、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为炉渣、废铝屑、抛丸集尘灰、熔铸烟尘集尘灰、废切削液、职工生活垃圾。炉渣、抛丸集尘灰、熔化集尘灰及机加工废铝屑妥善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固废,应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
企业在设备选型的时候尽量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并且合理布置设备;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螺杆式空压机、抛丸机安装在专门的设备房内,房间四周砌实心墙,内衬玻璃棉吸声层,设置隔声门;生产车间作业时关闭门窗,夜间仅进行熔化压铸工序;同时,厂区周围加强绿化建设,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台州市琦玛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台铝合金轮毂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建设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在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安全生产和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只要企业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台州市琦玛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海丰路2178号
电话:0576-88058050
环评单位: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联系人:俞昌祺
电话:0576-88581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