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乡幼儿师范学校供暖等委托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3ZB030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锅炉、茶炉的管理使用,在使用期间锅炉、茶炉设备的简易维修
2.服务要求:
(1)、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提交详细的锅炉、茶炉实施方案和服务承诺,积极创造条件为校方提供优质服务,不得随意停止供暖、供水和洗澡等。
(2)、中标后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供暖、供水时间。
(3)、中标后中标人要端正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自觉维护甲方形象和利益,处处为招标人着想,节能减排,杜绝跑冒滴漏,保持环境卫生。
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300日历天内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供热特许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供暖经营范围;
(3)至少具有二名持有司炉证的作业人员;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8:00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9月27日上午9:00时整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27日8:00时整至9:00时整(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二名操作人员司炉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报名时间之内)。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九、监督部门: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十、 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3-4472895
采购人 :卫辉市幼儿师范学校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70073594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893730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