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府采购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侦查监控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银政采(服)计字2013第113号采购计划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库。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侦查监控中心;
采购范围: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侦查监控中心办公楼位于兴庆丽景北街路与上海路交叉口向东100米,总占地15.91亩,总建筑面积9430平方米,含主楼8层,裙楼3层,门房、接待室、锅炉房及院内绿化的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2014年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定点物业服务商(宁财(行)发【2012】902号)入选单位。
3.3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服务内容
4.1安全秩序维护
4.2负责设施设备(弱电、中控室、空调、消防等)的日常管理及维护
4.3卫生保洁
4.4会议服务
4.5房屋建筑的日常养护维修
4.6院内绿化维护
4.7锅炉设备维护及供热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在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193号)。
5.2报名时须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写清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采购文件。
6.2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20元,邮费以快递公司收费为准。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暂定为2013年9月24日14时整,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193号),具体开标厅室另行通知。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
地址:丽景北街与银佐路交叉处东边
邮编:750002
联系人:赵春梅
电话:13995277477
邮箱:zhaochunmei3344@163.com
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房产大厦九层
邮编:750002
联系人:潘明锐、马壮
电话:0951-8507082
邮箱:399897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