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有关江西省乐安县牛田中学学生供餐食堂改造用具询价采购公告
经乐安县采购办批准,抚州市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乐安县牛田中学委托,对学生供餐食堂改造用具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
一、采购项目编号:FZMDL-2013-50
二、采购预算总金额:8.56万
三、采购内容:学生供餐食堂改造用具
四、货物要求及数量:
1、学生餐盘:要求为不锈钢材料,厚0.7mm,大四格,
规格: 365mm*265mm*23mm。(300个)
2、学生餐桌:黄色没光板钢架结构,后成型四位餐桌。
规格:600×1200×760mm。(30套)
3、食堂移动餐车:三层不锈钢手推移动餐车。(2辆)
4、盛菜盆:不锈钢大盆,规格:外口径70cm,高度18cm左右,加厚特厚1.0mm。(10只)
5、吊扇:直径l20cm,5个档位。(40台)
6、 立式空调:品牌:格力,3P,使用面积约30平米,三级。(2台)
7、冰柜:容声牌,卧式,商用290升左右。(2台)
8、食品留样冰柜:索非牌,白色,带锁。(1台)
9、餐具消毒柜:先科牌,商用,l50升,双门开。(2台)
10、灭蝇器:宝视达牌,30瓦。(4个)
11、电线:铜绞线,规格:2.5 (12卷)
12、排风扇:双滚珠轴承,16寸及以上,铁质叶片。功率l00瓦以上。(2台)
13、食堂用餐打卡消费系统:消费机四个,发卡机一个,IC卡500张。
14、联想电脑:cpu:酷睿G2020,内存DDR3 4G,硬盘500G,7200转,显示器20寸液晶。(2台)
15、电锅炉蒸饭柜:双开门,l2层。满足200人的饭量,三相电。(2台)
备注: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全部包安装。
五、投标人需知
1、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报名时需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供应商应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材料制造而成的,符合国家或相关的行业标准,并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技术的要求。
4、2013年9月9日-2013年9月12日,上午11:00之前报名(北京时间)。报名费100元,报名地址: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方太厨具二楼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5、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启封章,保证金800元用信封封好并盖章并派人在2013年9月12日下午15:00整递交至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方太厨具二楼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及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招标方拒绝接受;
3)投标报价应该是含税价及其他费用的最终报价,卖方必须提供本公司的税
票。
6、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
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1)投标产品价格表(2)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表(3)投标书附件(投标方视需要编写)(4)报价人须提供询价响应文件4份,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7、开标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方太厨具二楼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8、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中标人三天内与采购人签订。
9、交货地点和时间:地点(乐安县内采购方指定地点),时间(中标单位必须在七天内供货)。
10、验收:交货完毕后十个工作日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11、付款方式:全部交货后凭税务发票付60%余款6个月付清。
12、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3、报价人及其代表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70475995
邮箱:7630726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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