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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流量计、变送器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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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9-10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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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一)项目总体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及相关背景
荆州市焕发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坐落于荆州市锣场工业园区,占地面积7999.87平方米。公司北靠318国道,南抵汉宜高速公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非常便利。公司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镀锌、环保三价铬镀锌,磷化及热处理工艺。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现有一条自动化挂镀锌生产线、一条热处理磷化生产线、一条全自动化镀锌生产线,国务院已要求各地政府将《重金属防治“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项目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按照“一区一策”原则,完成本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落实防治措施和资金。
电镀废水处理回用工程项目拟建地位于荆州市沙市区锣场镇花台村荆州市焕发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内污水处理车间。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计划投资640万元,新增200t/d中水回用系统,正在审核备案,回用水率达80%以上。
改扩建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值备注
1建筑面积m2500
2项目总投资万元640
其中:建设投资万元640
流动资金万元0
3项目资金来源万元640
其中:自筹资金万元320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万元320
其他资金万元0
4建设工期年1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改造含铬废水及磷化废水的预处理工程;
(2)改造生产综合废水氧化还原与混凝沉淀处理工程;
(3)在氧化还原+混凝沉淀工艺后增加反渗透系统与离子交换系统。
3.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为公司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工程,属于环保工程。本项目生产工艺、工艺设备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项目。故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相关要求。
拟建项目未列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之中,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区域环境现状
大气环境:评价区域SO2、NO21小时值和SO2、NO2 、TSP、HCL浓度日均值均符合相应的评价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地面水环境:监测统计结果对鼓湖渠水质进行分析:各监测断面各评价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Ⅴ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土壤:各个点位土壤中各监测因子的含量均未超标,各监测因子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据此分析,评价区域土壤本底值较好,未受到外界污染源的污染。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Ⅲ类标准。
声环境:各厂界现状测点昼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工程分析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的尾气、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施工作业机械噪声。
(2)运营期
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后,因公司生产结构、生产工艺、产品产量等均未发生改变,因此技改后全厂废气产排放及治理情况与技改前相同,新增回用水系统将减少现有废水排放量,新增固废主要为中水回用产生的废活性炭。
2.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环境敏感点和保护目标见表2。
表2 项目所在区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敏感点)
项 目具体目标性 质方 位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花台村居民
20户90人村民住宅厂界北面(100m-200m)GB3095-1996中二级
噪声花台村居民
20户90人村民住宅厂界北面(100m-200M)GB3096-2008中3类
地表水豉湖渠Ⅴ类水体>2000mGB3838-2002中Ⅴ类
图1-1 项目周边主要敏感点现状图
3.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影响
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装修废气等。
施工期扬尘主要产生于平整土地、开挖路面、建材装卸、车辆行驶等作业。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表现为施工场地扬尘,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如土、沙、水泥等)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尘由于天气干燥及大风,产生风力扬尘;而动力起尘主要表现为施工道路扬尘,主要是建材的装卸、搅拌的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其中施工及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采取现场喷洒洒水抑尘和施工场地遮挡等措施后,扬尘污染影响会明显降低。
本项目的建筑和装修材料将逐渐向周围环境释放出游离甲醛、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等污染物,对室内空气环境造成污染。在这些污染物中,甲醛是造成室内空气污染最具代表性的化学物质。对人群影响很大。要求在油漆和胶合板的选材上,选择低毒的合格材料。
2、噪声影响
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等,多为瞬时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
为了减轻本工程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设备噪声采取各种可能消声、降噪等控制措施,建筑施工隔离区加强噪声屏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22:00?6:00期间施工;同时对运输车辆鸣笛等也要加以控制,尽可能将噪声降低至最低程度。
3、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
施工期设置化粪池,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4、固体废物影响
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弃方、建筑材料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等。
工程产生建筑施工垃圾,建设方可考虑将其筛分后用作回填、回用、造型等。对不能利用的垃圾需按照城管部门的要求统一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委托环卫清运、卫生填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运营期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后,因公司生产结构、生产工艺、产品产量等均未发生改变,因此技改后全厂废气产排放及治理情况与技改前相同。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新鲜用水量约35.8t/d,回用作清洗水的水量约43.2t/d,产生的废水量合共约54.2t/d,回用水率达80%以上,外排废水量约10.8t/d。
建设单位现有处理能力为300t/d的污水处理站及200t/d中水回收系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量约54.2t/a,先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约10.8t/d污水达标排放,其余约43.4t/d的污水再经中水回用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的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作生产线前处理及镀锌清洗水。
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300t/d)运行稳定,根据荆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1年11月27日对该污水处理站的取样监测结果可知,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能够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经处理达标的生产废水约10.8t/d排入豉湖渠。根据荆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2年对豉湖渠各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可知,各项水质指标均未出现超标现象,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说明豉湖渠现状水质较好。因此本项目的生产废水经治理达标后排放,对豉湖渠水质影响较轻微。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在昼间为48.7-49.6dB(A)之间,夜间为43.7-45.3dB(A),厂界噪声昼间增加量为0.1-0.9dB(A)之间,夜间增加量在0.1-0.8dB(A)之间,增加幅度很小,各个厂界预测点均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级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技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中水回用系统更换的废活性炭,属于HW49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为0.1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拟建工程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采取以上的处理、处置措施以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或二次污染影响。
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环境效益分析
项目环保投资64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0%,项目建成后,环保设施和投资达到本评价提出的要求后,可实现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和排放总量达标的要求,保证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和纳污水体水质达标的要求,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和排放总量达标的要求,确保环境噪声达标。减轻了环境的负荷,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为80%,回用水量为13008t/a,按照每吨新鲜水3元,产生3.90万元/a。同时推进电镀废水深度处理的技术创新,将会提高企业的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改善企业排污面貌,树立企业新形象,潜在的经济效益不可估量。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荆州市焕发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电镀废水处理回用工程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减少重金属排放对环境影响。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基本满足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政策的要求,投产后正常运行时各种污染物均能满足排放浓度达标和总量指标达标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选址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满足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政策的要求。在充分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环境是可以接受的。

建设单位:荆州市焕发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0716-8372528
传真:0716-8372527

环评单位:襄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评协作单位:荆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园林路51号
联系人:竺叶青
电话:0716-4316593
邮箱:2531350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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