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22304120130072招标备案号:12162013093001监理招标公告(延期)津建交静海监理[2013]0901(延1) 延期原因: 投标报名队伍不足三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锅炉房、综合楼、机修车间、消防水泵房 已由 天津市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静发改审批【2012】16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供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9965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静海县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供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锅炉房、综合楼、机修车间、消防水泵房工程共四个单体,其中最大单体面积为1486平方米,最大单跨为16.5米,基础深度为-2米,总建筑面积为3199.9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县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锅炉房、综合楼、机修车间、消防水泵房,总建筑面积为3199.9平方米。监理范围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对本工程从勘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4 工期要求:2013年10月30日 至 2013年12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一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IC卡,总监应具有工程岩土勘察施工监理培训合格证书。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9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9 月 10 日 至 2013 年 9 月 16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9月11日至2013年09月1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2 时 0 分 至 5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供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少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哈鲁118号A-210
邮政编码:301600 联系人:杨毅 电话:13332093088
传 真:5881788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静海县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学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邮政编码:301600 联系人:董景志 电话:68608694
传 真:68608694 日期:2013 年 9 月 10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静海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郭振军
电话:28916403传真:28941105电子邮箱:tjjhxy123@yahoo.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胜利大街41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