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大经路服务中心 委托,对 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大经路服务中心锅炉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大经路服务中心
三、工程名称: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大经路服务中心锅炉采购项目
四、建设地点:南关区大经路1130号
五、工程内容:燃气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调试
六、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3-07-4825-Z01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3-07-4825-Z01 220000 0 220000 0
七、承包方式:大包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十、报价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十一、踏勘现场:null
十二、答疑会时间:2013 年 09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十三、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四、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十五、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13 年 09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十六、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3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发放谈判文件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八、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13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十九、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3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二十、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十一、谈判会时间:2013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二十二、谈判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十三、谈判保证金:锅炉 2000 元
二十四、工期要求:采购合同签定后 30 天
二十五、报价人资质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D级以上有资质的锅炉厂(含D级)。
二十六、工程计价方式:锅炉 综合单价
二十七、评标方法:锅炉 综合评议法
二十八、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锅炉安装调试到位后付款50%,运行三个月后付款40%,一年后付10%
二十九、结算方式: 一次性包死
一次性包死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丁刚 电话:88779626
张辉 电话:88779609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大经路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蔡春芳
联系电话:88730835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1130号
邮 编:1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