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路223号科研及辅助用房加压供水设施、制冷机组系统和室内风管机及锅炉房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位于南京市广州路223号,因消防设施设备老化,需对科研辅助用房进行改造更新。
2.2招标范围:广州路223号科研及辅助用房加压供水设施、制冷机组系统和室内风管机及锅炉房改造项目-消防报警系统及消防喷淋系统安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科研辅助用房一层、四-十层内部水电、消防、暖通等设施改造,约2399.85平方米。
工期:60日历天。
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或者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 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三类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于2013 年 10 月14日至2013 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山北路176号华江饭店(原土耳其大使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需委托的)、受委托人身份证、受委托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13年4月-2013年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负责人注册证书及三类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项目负责人及受委托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13年4月-2013年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相关资质(格)等级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提供南京地区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能在 “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平台中可查询。以备业主将进行考察。)
A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
B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以上所指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
注:所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广州路223号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176号华江饭店(原土耳其大使馆)。
邮 编:210029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张红生 联 系 人:许遐成
电 话:02585828316 电 话:13851672033
传 真:02585828333 传 真:8331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