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嫩江县多宝山镇小城镇建设一期工程(供热、净水厂),项目编号嫩政采计字2013-171号,已由多宝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多宝山小城镇供热和供水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的请示》(多政呈【2013】8号)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嫩江县多宝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由嫩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嫩江县多宝山镇小城镇建设一期工程(供热、净水厂)。
2.2建设地点:嫩江县多宝山镇。
2.3工程概况:嫩江县多宝山镇小城镇建设一期工程----供热工程包括:锅炉房一座(土建、装饰、给排水、采暖、电气工程),720㎡;锅炉安装4.2MW供暖热水锅炉2台;砖砌烟囱1座,室外给水DN100:15m;室外排水D300:385m;室外混凝土地面:860㎡,围墙及大门:310m供热管道D325:1000m.
嫩江县多宝山镇小城镇建设一期工程----净水厂工程包括:滤池间、清池2座、加氯间、综合办公用房、机修间、仓库车库、门卫房等。具体见图纸。
2.4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计划投资额:该工程计划总投资额为1401.06万元。其中(供热工程)667.74万元;(净水厂工程)733.29万元。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1月03日,竣工日期2014年11月30日,工期为393日历天。
2.7招标范围:该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2.8质量标准:达到《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标准及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获得中标资格。
3.3凡在省建筑企业信誉评价中不合格的以及没有参加信誉评价的投标企业禁止参加投标活动。
3.4外省企业参加投标的企业,需要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投标准入手续,否则其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0月11日至2013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嫩江县政府采购大厅(嫩江县财政局八楼)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算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10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嫩江县政府采购大厅(嫩江县财政局八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人电话联系。
7、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嫩江多宝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逸龙
联系电话:15945629555
集中采购机构:嫩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王万才
联系电话:0456-752227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美娟
联系电话:13845690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