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海浪热电有限公司新建工程施工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林市海浪热电有限公司新建工程施工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AL2013-024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林市海浪热电有限公司,为BOT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林市牡江公路北、海林市海浪热电有限公司
规模:一标段:建筑面积约三万平方米,土建工程:汽机房、除氧煤仓间、锅炉间、渣仓及脱硫设备基础、除尘器间、引风机室、150米烟囱一座、落煤坑、输煤栈桥、运转站、碎煤机室、化学水处理室、化学水室外设备基础、机力通风冷却塔基础、点火油罐基础、燃油泵房及消防间、主变压器基础、高备变基础、110KV屋外配电装置基础、综合水泵房、煤尘水处理站、推煤机库、材料库、生产综合办公楼、警卫室、控制室、空压机室、3台锅炉耐火材料筑砌及保暖、采暖通风、给排水、消防水、照明、避雷装置(最终按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
二标段:设备安装:130吨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3台、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2台套、高低压电器、自控仪表、除尘器、风机、水泵、上煤除渣设备、水处理设备、主换热器、除氧器、减温减压器等设备、各种工艺管道及管件、烟风道、煤斗、碴仓、各种非标设备等、全厂设备各种管道保温及防腐,一口报价,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有符合该项目的营业范围。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相似类型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3.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供货能力;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3.6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3.7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咨询或考察并承担因自身不细、不慎等造成的任何损失。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标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二标段: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11日至2013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31日
9:00时整,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安街187号313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林市海浪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1-55659915
开户名称: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哈尔滨支行科技支行
账号:1288010008577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