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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面制品公司锅炉房等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0-15 17:13
浏览次数: 97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广州市粮油食品工贸公司面制品易地搬迁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投标邀请书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服务,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市粮油食品工贸公司面制品易地搬迁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江高镇神山罗溪村罗溪中路49号。
1.2.3 工程范围:广州市粮油食品工贸公司面制品易地搬迁改造项目占地17411平方米,现有建筑物面积11500平方米(其中简易建筑约2500平方米)(详见设计任务书)。
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包括:(1)原有四个建筑单体(主车间、锅炉房、配电间、职工食堂)内部装修改造,包括主车间建筑、工艺设备及机电设施、给排水设施、通风设施改造设计,锅炉房及配电间机电改造设计,食堂改造设计;(2)利用原有水池泵房及消防系统、污水处理站、门卫等单体进行厂区消防、给排水、供电线路、供气管道设计;(3)不包括总平面重新设计,原有建筑外立面设计等。
(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设计工程范围作合理适当调整)
1.2.4 规划用地文件:(92)穗城规地0145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 备案证编号:13011114313000177 。
1.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7 投资总额:暂定人民币1486.56万元(以政府最终批复的可研为准),其中:建安工程投资997.7万元。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20 年。
1.2.9 合同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工程投标设计方案的修改及完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管线综合、施工及设备招标配合(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设备材料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等)、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相关报建配合(包括建筑报建及为配合建筑报建所需的规划报建、验收,消防及各专业报建和验收等,招标人协调,设计单位负责技术性工作及事务性工作)、结算配合服务和保修配合服务。
注:上述合同范围内工作所需费用均包括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单独收费。
1.2.10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2013年 10 月,竣工日期为2014年 5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轻工(食品)类高级工程师 资格。
1.4.5 投标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1.5.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3年10月16日至2013年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注:(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2)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1.5.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1.5.2.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2.2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2.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2.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元。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
1.6.2 集合地点:广州市江高镇神山罗溪村罗溪中路49号。
1.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发送邮件至:gzjiancheng@vip.sina.com,并传真至:020-83293261招标代理处。
1.7.2 对于投标人澄清要求的回复,或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经招标人审定,由招标代理将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1.7.3 书面答复或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7天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或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如该书面答复或澄清文件发出后24小时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确认,则视为投标人已确认。
1.7.4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确认方均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1.8 费用
1.8.1 本项目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给予经济补偿。
1.8.2 本项目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暂以项目投资总额作为计费额,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改扩建系数按1.1计取,下浮20%计算。设计费在完成初步设计审批时,按概算中建安工程、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联合试运转费为基数调整,且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可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系数和下浮率不变,并以此为设计费结算依据,合同实施期间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可作调整,但设计费不作调整。
1.9 工期
1.9.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确定后10日历天内完成各专业施工报建资料、施工报建图设计;相关资料齐全?施工报建批复完成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如果延误工期,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1.10 其他事项
1.10.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
1.10.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10.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投标人若需要可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购买。
1.10.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邀请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 招标人
1.11.1 名称: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180 广州市六榕路3号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193621
1.11.4 传真号码:020-83193621
1.11.5 电子邮箱: jgzxgc@163.com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030 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22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020-83630072
1.12.4 传真号码:020-83293261
1.12.5电子邮箱:gzjiancheng@vip.sina.com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流花路122号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夏4-6层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 -86266203
1.14 监督机构
1.14.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4.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4.2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124969
1.14.3 传真号码: 020-83124967
1.14.4 电子邮箱:chenhaibo@gzc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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