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1340STC10638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的下列设备的采购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范围:能环部130吨锅炉及35吨锅炉除氧器乏汽回收装置 数量:各1套。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
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曹妃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设备部库房。
有关技术及规格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2.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每天09:00-17:0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北京)购买招标文件,以取得投标资格。本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500元。若邮寄(特快专递),每套标书另加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并将电汇底单和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一并传真至010-62688255。
开户人名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 行: 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账 号: 3350 5603 7575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0月3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312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派法人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参加开标仪式、密封递交投标文件;
或于投标截止时间前,EMS邮寄至: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321室
收件人:徐平 邮编:063200 电话:0315-8872755
快递封面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包号和收件人,以确定其开标时间。
5.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3年10月28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北京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100080
联 系 人: 范丽、田建英
电 话: 010-62688226(购买标书) 传真:010-62688255(购买标书)
手 机号码: 13911819416
邮 箱: tianjy@sinosteel.com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京唐项目招标组
驻曹妃甸办
详细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321室 邮编:063200
电 话:0315-8872755 传真:0315-8872754
驻唐海办
详细地址:河北省曹妃甸区新城大街西段263号唐山国兴机械制造公司115室 邮编:063200
电 话:0315-8728581 传真:0315-872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