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thty2013038xgt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铁厂镇阳光小区三期、五道江镇丽源小区三期、民强小区基础设施(锅炉房)工程 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吉林省发展改革关于通化市二道江区2013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3】26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通化市二道江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通化市二道江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铁厂镇阳光小区三期新建锅炉房,建筑面积约为1420平方米,二层(局部三层),框架结构;五道江镇丽源小区三期新建锅炉房,面积为1392平方米,二层(局部三层),框架结构;民强小区新建锅炉房,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一层(局部二层),砖混结构。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及安装工程。
标段划分:划分为 3 个标段。一标段为铁厂镇阳光小区三期新建锅炉房工程;二标段为五道江镇丽源小区三期新建锅炉房工程;三标段为民强小区新建锅炉房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通化市二道江区铁厂镇、五道江镇及鸭园镇。
2.3 计划工期: 100 日历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3 个标段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7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17日至2013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江西路5777号)三楼通化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窗口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等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通化市本级的投标企业还须携带项目经理诚信手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7日14时00分,地点为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江西路5777号)422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市二道江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政府后院 邮编:134003
联系人:韩晓芬
电话:13624358425
招标代理机构:通化市通圆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滨江西路5777号 邮编:134001
联系人:赵 鹏
电话:0435-3219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