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2014年#1、#2机组水冷壁喷涂项目(招标编号:CSIE13043487)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
招标范围:#1、#2炉水冷壁喷涂项目(采用电弧喷涂),水冷壁材质SA-210C,鳍片材质20G。
零星工作:生产现场的临时性出现需要喷涂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A、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B、投标单位必须具有3项及以上1177t/h及以上等级锅炉受热面喷涂业绩;
C、具有电力喷涂技术且电弧热喷涂耐磨、防腐等热喷涂技术一级施工能力或金属热喷涂壹级;
D、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沙莎,电话:0951-6971436)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标书款电汇接收单位:
开户名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账 号:64001123000052500182
备注:1、标书款采用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2、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2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D42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注册通知
凡有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审核,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
联系人:朱莎
电 话:0951-696557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沙莎
电 话:0951-6971436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zilingshaer@163.com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序号内容
1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
33项及以上1177t/h及以上等级锅炉受热面喷涂业绩(合同原件);
4具有电力喷涂技术且电弧热喷涂耐磨、防腐等热喷涂技术一级施工能力或金属热喷涂壹级;
备注:报名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需携带装订成册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