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全民健身中心工程所需空气净化设备、空气源热泵、电梯及安装、扶梯及安装和配电室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仲勋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务局的委托,对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全民健身中心工程所需空气净化设备、空气源热泵、电梯及安装、扶梯及安装和配电室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购置项目以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ZHX-201216-2H
2、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全民健身中心工程所需空气净化设备、空气源热泵、电梯及安装、扶梯及安装和配电室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购置项目
第一包名称:空气净化设备
第二包名称:空气源热泵
第三包名称:电梯及安装
第四包名称:扶梯及安装
第五包名称:配电室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 )
3、项目内容:空气净化设备、空气源热泵、电梯及安装、扶梯及安装和配电室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第一包:空气净化设备
(1)投标人为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生产厂家或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被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开标时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代理商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及投标人公章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生产厂家需具有卫生部颁发的国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开标时生产厂家投标提供原件;代理商投标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及投标人公章);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第二包:空气源热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生产厂家,或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被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开标时若为生产厂商须提供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供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及投标人公章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授权书原件);
(2)投标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热泵热水机组、循环泵设备的检验报告,并提供产品样册(开标时,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和产品样册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第三包:电梯及安装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人民币1.5亿元以上的注册资金(或等值货币)的电梯生产制造企业,或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被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人民币,且需具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开标时若为生产厂商须提供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供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及投标人公章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需具备《电梯特种设备生产资格许可证》A级资质,需具备《电梯特种设备安装资格许可证》B级以上资质,需具备电梯维修改造许可证B级以上资质(开标时须提供上述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原件);
(3)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样本彩页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第四包:扶梯及安装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人民币1.5亿元以上的注册资金(或等值货币)的电梯生产制造企业,或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被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人民币。(开标时若为生产厂商须提供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供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及投标人公章和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原件);
(2)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需具备《电梯特种设备生产资格许可证》A级资质,需具备《电梯特种设备安装资格许可证》B级以上资质,需具备电梯维修改造许可证B级以上资质(开标时须提供上述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原件);
(3)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样本彩页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第五包:配电室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
(1)投标人须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高低压配电柜直接制造商(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国家级的KYN28A-12高压柜的型式试验报告、GCK低压柜3C证书及型式试验报告、电容柜的3C证书及型式试验报告(开标时提供相关原件);
(3)若变压器为外购,要求变压器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开标时提供变压器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专门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若变压器为外购,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
(5)开标时提供低压柜柜体实物样品一台(尺寸:600*1000*2200),样品须密封递交,否则不予接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本采购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须严格按要求提供资格资质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自2013年11月1日起由投标人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政府采购-采购公告 栏中打开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 附件 自行下载获取。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缴纳报名费200元整。
7、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在开标1日前从投标企业账户通过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到中心指定账户交纳第一包:1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第二包:3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第三包: 17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第四包:8500元的投标保证金,第五包:27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且必须在2013 年11月20日16:30时前到账。
(2)户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 802370200691703
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
联系电话:0532-68976528
(3)投标人开标前1小时内需携带电汇原件或网上银行原件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二楼 保证金收取 窗口换取收据,并在开标时出具收据原件,否则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4)保证金的退还按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交易管理中心规定程序进行。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3 年11月12日16: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3年11月22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2日09:30分
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务局
地 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208号
邮政编码: 266555
电 话: 0532-86990613
联 系 人: 宋国栋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仲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467号汇商国际B座2203室
E-mail: sdzhx123@163.com
邮政编码: 266555
电 话: 0532-86107217
传 真: 0532-86107217
联 系 人: 刘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