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合作区东区供热工程
建设单位: 新疆维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合作区喀纳斯路和纬七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 新建2×58MW燃气热水锅炉房一座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投资: 1600 万元
招标内容: 58MW 燃气热水锅炉2台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投标人是制造商的: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同时具备A级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锅炉)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和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且具备A级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锅炉)。(4)所投标锅炉品牌近2年在疆内有不小于58MW的燃气热水锅炉业绩且使用情况良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 2013 年11月2日-2013年11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址: 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623号(绿洲高层801室)
报名须知: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锅炉)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订货合同、用户使用情况评价)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另外投标人需单独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 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兆亭、潘红林
联系电话: 0991-3763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