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为#10、#11机组(2×300MW)引风机改造,招标文件编号:HBCT-13221348/1、HBCT-13221348/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HBCT-13221348/1:#10锅炉烟气脱硝改造项目进行引风机、增压风机合并改造。工期安排:2014年4月(预计),2014年4月20日前到货。
招标编号:HBCT-13221348/2:#11锅炉烟气脱硝改造项目进行引风机、增压风机合并改造。工期安排:2014年9月(预计),2014年9月1日前到货。
招标范围均包括引风机改造所必须具备的工艺系统的设计、设备选型、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指导安装、试验及检查、设备调试、试运行、考核验收(含性能试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设备制造商或经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且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是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3.2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3.3投标人须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设计、产品制造等资格和能力。
3.4投标人必须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若必需)。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认证委员会对必须强制认证的产品颁发的“3C”证书(若必需);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3.5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投标人应提供优质的产品,这些产品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3.7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同类机组轴流引风机设计、制造能力,近3年(2010年至2013年)具有2个同类改造项目(300MW及以上机组)运行业绩(提供合同件复印件,性能验收报告,包括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9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11月4日至 2013年11月8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提交报名文件。
4.2报名文件内容
4.2.1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2通过上年度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2.3企业业绩证明资料(同类项目供货及服务合同,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
以上资料作为报名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2.4报名时请传真方式提供报名人的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等相关信息)及授权书,并注明“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11机组(2×300MW)引风机改造(HBCT-13221348/1、2)报名文件”。上述联系方式及授权书的正本、其他资质证明文件、资料等可提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或将上述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文件须于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注明“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11机组(2×300MW)引风机改造(HBCT-13221348/1、2)报名文件”字样,不按要求提供的,其报名申请无效。
4.3 向提交合格报名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24日上午9:00整,地点为 石家庄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电厂路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西路486号
邮 编: 054000 邮 编: 050081
联 系 人: 褚宝国、苏六民、温彦刚 联 系 人: 谷明,刘颖
电 话: 0319—2092333 电 话:0311-83086971,83086970
传 真: 0319-2092344 传 真:0311-83086974
电子邮件: cbg5311@126.com 电子邮件:xm2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