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1、#2锅炉环保技改工程EPC总承包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2锅炉环保技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已由 四川省犍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以 备案号511123213091300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犍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犍经信审【2013】0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0918018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犍为县石溪镇 2.2 建设规模:包括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2锅炉(配套2×55MW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及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并能满足锅炉正常运行的需要。 2.3 招标范围: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2锅炉环保技改工程采用EPC总承包(勘察、设计、采购、制造、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及其辅助系统地基基础、设计(含设计联络)、采购、制造、运输及贮存、建设、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竣工、消缺、性能考核试验、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技改部分副产物厂区贮运处理系统、空压机气源系统、锅炉烟道改造、锅炉钢架的改造(若需要)也为投标人范围。 2.4 计划工期:工期270天(日历天,本招标文件除特别指明外,日期天数均指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实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大气污染防治)乙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一级。投标人具有的上述资质等级应满足国家规定承揽该类型项目的相关要求及从事的工程范围: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分包:除脱硫、脱硝系统的设计制造以外,其余部分允许分包,但必须经招标人书面许可。分包人应具有分包范围工程的相应资质,3.1.2 设计制造业绩要求:2008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 脱硫、脱硝、除尘各 2 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220t/h及以上煤粉锅炉或烟气量为25万Nm3/h及以上燃煤窑炉采用白泥(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电袋除尘装置除尘的设计制造的投运业绩和良好的运行记录各2个。业绩应是投标人或分包人的,而不是投标人或分包人其母公司、合作或技术支持方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业绩,并附上主要参数,已运行的应附上性能试验结果)。3.1.3 施工业绩要求:2008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 脱硫、脱硝、除尘各 2 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220t/h及以上煤粉锅炉或烟气量为25万Nm3/h及以上燃煤窑炉采用白泥(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电袋除尘装置除尘的施工的投运业绩和良好的运行记录各2个。业绩应是投标人或分包人的,而不是投标人或分包人其母公司、合作或技术支持方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业绩,并附上主要参数,已运行的应附上性能试验结果)。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11月07日 00点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3年11月13日 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元
4.3 招标人 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1月28日 09点30分 ,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4楼招投标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犍为县石溪镇
邮 编: 614401
联 系 人: 舒先生
电 话: 13981338498
传 真: 0833-4187440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三洞桥路19号国贸大厦6楼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028-86697080
传 真: 028-86245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