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建交武清施工[2013]11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鑫佳苑六期 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武清行政许可[2012]58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武清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52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武清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共84000 平方米。建设资金为252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武清区黄庄街新城京山铁路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工程名称:泉鑫佳苑六期67#楼工程。总建筑面积:7283.23㎡。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4层。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其中包括:土建(不含桩基)、电气工程、给排水、装饰装修工程、采暖工程
2.4 工期要求:2013年12月16日 至 2014年09月2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 5、施工项目人员要求: 1)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并在任命书中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安全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3)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11 月 12 日 至 2013 年 11 月 18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11月19日至2013年11月2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负责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负责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武清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海成(印鉴)
办公地址:武清区泉发南路12号
邮政编码:301700 联系人:李晓东电话:82121328
传 真:8219193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毛洁(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国华大厦709室
邮政编码:300200 联系人:郭宏电话:58316026
传 真:2831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