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新塘组团三号还迁区规划07-10及07-15安置地块农民还迁安置用房工程
更新时间:2013-11-13 类型:项目信息 【千里马:打造招标采购第一门户】
发布时间: 2013-11-13
地 区: 天津
业主名称: 天津滨海新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联系人: 纪有刚
联系方式: 66896302
塘沽新塘组团三号还迁区规划07-10及07-15安置地块农民还迁安置用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塘沽新塘组团三号还迁区规划07-10及07-15安置地块农民还迁安置用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材料
1、建设项目概况 本次天津滨海新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资278376.46万元建设的塘沽新塘组团三号还迁区规划07-10及07-15安置地块农民还迁安置用房工程是三号还迁区的主要组成部分。本项目总投资278376.46万元,规划用地面积1273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4521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819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3236平方米。项目包含2个区块,共建设35栋住宅楼(11F-26F)、2栋配套公建楼(3F)、地下工程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居住人数9846人。项目计划于2014年4月开工,2016年9月竣工。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该项目整个地块开发建设周期约2年,在此期间将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范围的影响,主要集中于施工机械噪声、进出运输车辆噪声、道路和工地扬尘、建筑垃圾堆放及运输等问题。本项目施工扬尘的最大影响范围为100m,考虑到对周围大气环境的保护,采取的环保措施如: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对易起尘物料实行库存或加盖苫布,运输车辆不得超载,施工现场出口处要设置冲洗车轮的设施,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建筑工地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等施工噪声场界处的最大影响值略超出了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昼间标准,夜间全部超标,影响较大,为此建设单位必须切实做好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考虑到对周围声环境的保护应采取施工噪声控制措施如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降低设备声级;采取临时围挡措施;控制对产生高噪声设备的使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管理,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噪声。
2.2 运营期环境影响概述
1)废气本项目建成入住后的主要空气污染源为住户厨房及停车场,它们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燃气废气及汽车尾气。 ⑴ 厨房废气 居民食堂的燃气均然用天然气,燃气废气中产生的烟尘、NOx和SO2排放均较少,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甚微。 ⑵ 汽车尾气 本项目停车方式分为地上停车、地下停车库2种形式。其中地上停车由于停车位相对分散,且位于地上,汽车尾气容易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风方式,排风口均设在项目绿地区内,在保证通风正常使用状态下,其汽车尾气浓度能够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居民、物业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汇总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塘沽西部新城中水处理站,本项目排放的污水水质可以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的要求。根据《天津市住宅中水系统建设的规定》要求,本项目配套建设中水泵房和中水管线,使用中水进行小区绿化、冲厕用。
3)噪声 换热站设备、二次供水泵、中水水泵、变电站等设备、电梯电机及地下车库送排风机噪声传至最近住宅楼的影响值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标准要求,以上各设备噪声对本项目居民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另建设单位在结构设计中,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中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应噪声防治措施。地上停车位较为分散,只要加强车辆出入的管理 设置限速牌、禁止车辆鸣笛等,可避免车辆噪声对小区居民产生不利影响;地下车库由于噪声源在室内,其噪声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传至地面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及小区居民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对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对报纸、瓶罐等回收出售给专业收购人员综合利用。各类生活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遵守《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只要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固废的管理,及时收集,妥善处理处置,以上固废均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变电站 本项目设有10KV配电室,由市政引来满足一级负荷要求的10KV电源,通过配电室供给小区住户。该配电室与住宅楼最近距离符合相关要求,不会对住户的日常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6)绿化本项目建成后整个绿地率达到30%。阳光、绿草构成了较好的景观和生态环境。较原址空地,仅少量杂草丛生的环境而言,本项目的绿化使建设地区无论是植被的种类还是数量均有了较大的提高,无论对于生态还是景观,均有较大的改善。
3、需采取的环保措施 3.1 施工期环保措施 1) 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采取各项抑尘措施。 2)严格按照《天津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采取如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公众的影响;需夜间连续施工的工程,应在施工前向当地公众公示。 3.2营运期环保措施 1)本项目应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必须做到垃圾当天收集,当天运出。 2)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地下车库引风机、水泵、风机、电梯电机等设备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音设备;所有固定设备均应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声基础上。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工程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5、其它说明 以上仅为向公众公布的塘沽新塘组团三号还迁区规划07-10及07-15安置地块农民还迁安置用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略情况,如果公众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及结论,可通过以下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时间为2013年10月27-11月11日,共15天。 a、 传真:(022)59812357 b、 网络:tks_hbs99@yahoo.com.cn 6、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说明为广泛征求广大公众对建设塘沽新塘组团三号还迁区规划07-10及07-15安置地块农民还迁安置用房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与环保有关),除了采用在项目建设地区以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调查公众意见外,我们还将调查表张贴在建筑工地公示牌上,如果您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以将调查表填写后传真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我们,联系方式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