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号加注与供气系统综合试验厂房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地区:天津-天津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13年11月15日
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21日
招标单位: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代理机构: 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12192013114010
关键信息: 厂房 施工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13114010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延期)
津建交开发施工[2013]1108(延1)
延期原因: 第一期公告投标报名家数刚好为3家,招标单位认为竞争力不足。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19号加注与供气系统综合试验厂房施工总承包 已由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以 天科技【2013】27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建设资金为 4275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9号加注与供气系统综合试验厂房总建筑面积7295㎡,建筑占地面积5800㎡;西附楼、中附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余厂房均为门式钢架结构;最大建筑高度为17.4m,厂房最大跨度为30m。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区西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219号加注与供气系统综合试验厂房的桩基工程、建筑工程(含吊车梁,但起重机导轨、本体及其附属设施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结构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其中的生产监控系统、生产调度系统及氧浓度监测系统仅预留预埋及桥架敷设)、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采暖工程及室外工程等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标准和要求”有关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3年12月28日 至 2014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6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13 年 11 月 21 日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1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 时 0 分 至 5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7.3 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洪(印鉴)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大红门路1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杨双进电话:022-58357035
传 真:022-58357035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向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海泰信息广场C座211室
邮政编码:300190 联系人:刘颖电话:022-23707061
传 真:022-23707061
日期:2013 年 11 月 15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刘善刚
电话:25326698传真:25328805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