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中信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煤建一营地段锅炉房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受齐齐哈尔市中信供热有限责任的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草稿),并已经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经过现场调查、模式运算以及咨询有关行业专家与环保专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1、项目相关情况简述
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名称
煤建一营地段锅炉房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齐齐哈尔市中信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齐齐哈市通达街西侧,煤建一营空地
建设性质
扩建
工程总投资
8316.43万元
计划投产时间
2013年12月
规模
本工程
单机容量、台数
总容量
供热面积
1×29MW
2×46MW
121MW
170×104m2
主体
工程
新建锅炉参数
型号: 链条炉排锅炉(电磁波热效应辐射锅炉)
额定产热量: 29MW
额定压力: 1.25MPa
额定供水温度: 130 ℃
额定回水温度: 70 ℃
排烟温度: ≤130℃
效率: 83.72%
新建锅炉参数
型号: 链条炉排锅炉(电磁波热效应辐射锅炉)
额定产热量: 46MW
额定压力: 1.25MPa
额定供水温度: 130 ℃
额定回水温度: 70 ℃
排烟温度: ≤130℃
效率: 84 %
辅助
工程
水源
生产用水:锅炉房用水水源由市政自来水厂通过给水管线供给,管径DN150,管材采用无缝钢管,敷设方式为直埋,经厂区化学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作为锅炉补充水、热网补充水及工业用水水源;
生活用水:市政自来水厂
排水
本工程排放的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清净排水、辅机等冷却用水、软化用水和不可预见用水等,其中锅炉清净排水随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排放,辅机等冷却用水一部分用于喷淋降尘,一部分作为脱硫补水使用,软化水一部分作为脱硫补水,一部分作为热网补水使用,剩余的水作为除渣用水使用,不可以预见用水直接消耗。本项目产生的少量的生活污水为职工日常生活用水和锅炉清洁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直接排放到城市污水管网,本项目排放废水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C类标准进入城镇排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处理。
化学水
处理系统
锅炉房用水由市政给水供给,为满足锅炉补给水水质要求,在锅炉房内设水处理间,处理后的锅炉补给水达到国家规范要求。本项目采用逆流再生钠离子交换器进行水处理,具体的工艺流程为:
市政给水管→生水箱→生水加压泵→逆流再生钠离子交换器→除氧器→除氧水箱→补水泵→锅炉和热力网补水
除灰系统
采用灰渣分除的湿式除灰渣系统,机械除渣、利用重板链除渣机送至灰渣仓,厂外采用密闭自卸汽车运输炉渣。
贮运
工程
燃料来源及运输
本工程所用燃煤采用鸡西柳毛生产的烟煤,本工程用煤全部来自齐齐哈尔中信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自有煤场,再通过汽运送至本项目新建半封闭贮煤场。本项目年燃煤量6.929万吨。
贮煤
新建一座半封闭贮煤场,可贮煤3672吨,满足炉满负荷运行燃用5天,燃煤由汽车运输进厂。煤场设有推煤机、装载机作为煤场上煤的主要设备。
石灰石贮运
本工程采用直接采购石灰石粉方案,外购袋装成品石灰石粉,其粒径≤1mm。石灰石粉由汽车运输进厂,送入厂内锅炉房外设置的石灰粉仓内,仓下部采用输送仓泵将石灰粉经管道送至锅炉石灰粉仓内,再经输送机送至烟气脱硫装置石灰粉仓内。
灰渣贮运
本项目设座封闭的钢结构灰渣仓来贮存燃煤产生的灰渣,总容积为350m3,可存渣280t左右。本工程灰渣日产日清,作为制砖材料100%综合利用。
本工程拟建一座占地144m2的灰渣场,采用半封闭方式,用来贮存本项目产生的灰渣等。
环保
工程
烟气除尘
采用高效节能旋仔陶瓷多管除尘器,除尘效率99%
烟气脱硫
采用分子量中和脱硫器,脱硫效率97%,
烟气脱硝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脱硝效率≥30%)
废水治理
本工程排放的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循环排污水、辅机等冷却用水、软化用水和不可预见用水等,其中锅炉循环排污水随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排放,辅机等冷却用水一部分用于喷淋降尘,一部分作为脱硫补水使用,软化水一部分作为脱硫补水,一部分作为热网补水使用,剩余的水作为除渣用水使用,不可以预见用水直接消耗。
本项目产生的少量的生活污水为职工日常生活用水和锅炉循环排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直接排放到城市污水管网,下游污水处理站处理排放。
噪声治理
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加装隔音罩,对锅炉安全门排汽和一次风机入口加装消音器,采用封闭式控制室,门窗、顶棚和墙壁,采用隔声或吸声性能良好的材料
合理进行厂区总体平面布置,尽可能将主厂房等声源集中置于厂区中央,利用建筑物屏蔽噪声
扬尘治理
煤场半封闭设置,设置喷淋装置降尘
绿化
绿化率10%
燃煤灰渣
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固废日产日清,作为制砖厂制砖原料出售,全部综合利用,处置率100%。
脱硫副产物
生活垃圾
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
电力出线
本项目供电电源由齐齐哈尔市供电部门提供。
2、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环境效果
(1)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机械噪声、建材和弃土运输产生的扬尘及交通噪声、水泥石灰等建材堆放及拌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建筑垃圾。
(2)运行期,在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
2.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中的空气污染防治
施工期要加强管理,防止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
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周围应设围挡,减少扬尘的扩散和污染。
施工期间的料堆、土堆等应加防起尘措施,挖出的弃土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运输车辆要采用防止散落和尘飞扬的措施,以防止施工现场尘土向四周扩散。建筑原料水泥等应贮存在散装水泥罐内,并在出口处设置防尘袋,以免粉尘大量逸散飞扬。
工地上所有裸露地面应经常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避免行车或刮风形成大量扬尘。
施工过程中使用内燃机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尾气污染,建议使用烟气量少的内燃机械,以缓解建设项目施工对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泥沙量一般很大,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在进出口用水将车轮清洗,同时要求运输车辆在进出施工现场时减速慢行,以缓解施工扬尘污染。
二、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垃圾等。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弃土应及时清运,运出废物应使用苫布遮盖,不得沿街洒落泥土,并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并及时铺平、压实。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较少,可设置固定垃圾箱存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丢弃。
(3)废弃保温材料要及时回收,不得随意丢弃。
三、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噪声源,如搅拌机(车)、临时加工车间、建筑料场等相对集中,以减小噪声干扰范围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车辆,特别是重型运载建筑材料车辆的运行路线,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时段。
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限制夜间进行有强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教育工人文明施工,尤其是夜间施工时,不要大声喧哗,尽量减少机械和材料的撞击,以降低人为噪声的影响。
施工现场内的移动噪声源在可能的条件下应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区,以减少对敏感区的影响。
四、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严禁将施工泥浆水直接排放,建议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建造若干简易泥浆水沉淀池,泥浆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和降尘。施工期修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淘粪便用做肥料,食堂废水排入防渗储池中,由环卫部门抽排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禁止粪便、废水直接排放。
2.2 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
2.2.1运行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为水处理过程的反冲洗水和锅炉排污水,反冲洗用水和锅炉排污水回用做为煤场降尘、炉渣冷却用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经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
2.2.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脱硝效率30%;分子量中和脱硫工艺,脱硫率可达97%;采用高效节能旋仔陶瓷多管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可达99%。
输煤系统均采取封闭措施,防止粉尘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炉渣冷却过程中加入一定量的水,一方面能够加快冷却速度,同时可避免炉渣产生扬尘。
锅炉房拟采取的烟尘和粉尘治理措施可行的,但必须加强除尘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水平,保证除尘器高效运行,防止除尘系统发生故障而导致超标排放,致使大量大气污染物排入环境中。加强除尘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① 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现场运行、维护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② 重视对除尘器运行、维修人员的培训,并使之制度化;
③ 每台除尘器的重要部件都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严格检修周期,加强运行维护,保证设备的使用的条件,做好易损部件的备品备件工作。
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热源厂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引风机和水泵。具体污染防治对策如下:
1、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时要保证设备平衡并采取减振基础。
2、对高发声设备在安装时,基础加减震装置,以控制设备振动噪声。对风机采取消声措施,并设风机间。对碎煤机进行封闭,水泵设置水泵间。
3、锅炉房设置集中隔声控制室,采用双层隔声门窗。锅炉房应在封闭状态下运行。
4、管理上应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程,包括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健康管理、职业卫生教育等一系列措施。
2.2.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除渣系统采用联合机械除灰渣方式,锅炉下来的灰渣运至钢渣仓,由汽车将灰渣运出厂外。灰渣运出后用于水泥生产或制砖,灰渣利用率为100%。灰渣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车辆,防止沿途飘落产生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排放的烟尘、SO2和NO2对评价区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空气影响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3.2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完成后,正常状况下,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进入城镇排水管网由污水处理站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从地表水环境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3.3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分析可知,项目建成投产后各高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音等综合防治措施后,各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因此,从声环境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3.4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施工阶段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程度较小,可被周边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生态环境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3.5 综合评价结论
综合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公众参与、厂址合理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本项目在确保清洁生产工艺正常运行、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杜绝事故排放,所排污染物均能作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上网查阅简本,或来电索取,联系方式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工
联系电话:13796263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