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培训基地综合培训楼项目设备与安装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备与安装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总队培训基地综合培训楼项目设备与安装设计 。
1.2.2 工程位置:广州花都区新华镇迎宾大道西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珠宝城斜对面)。
1.2.3 工程范围:本工程建筑面积20337平方米,建筑高度地下1层地上12层 。本次主要对总队培训基地综合培训楼项目设备与安装进行设计招标包括:
1)涉及本项目建筑的给排水工程。
2)涉及本项目建筑的电气及动力工程。
3)涉及本项目建筑的弱电工程。
4) 涉及本项目建筑的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工程。
5) 与市政管网系统接驳的设计(不含红线以外)。
6) 地下室的综合管网设计。
7)普通消防。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
1.2.6 资金来源: 自筹措资金9151.11万元。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9151.11 万元。其中,工程设备与安装费用限额:人民币 3019.62万元;
1.2.8 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3年12 月,竣工日期为 2014 年10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2013年11月21日及2013年11月27日的上午9:30~11:00,下午15:00~16:00,由申请人到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铺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1000 元。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
1.6.2 集合地点:广州花都区新华镇迎宾大道西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珠宝城斜对面)
。
1.7 费用
工程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 暂定工程设计费为86.38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8.638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6.046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7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1.296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0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9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15%,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7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及公告费由中标单位直接支付给代理单位。
1.9.3 投标人可通过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1.10.2 邮政编码:510800
地址:广州花都区新华镇迎宾大道西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珠宝城斜对面)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13926280198
1.10.4 传真号码:020-36862059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510800
地址: 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6996199,13922366673
1.11.4 传真号码: 020-36992939
附录1
投标申请表(3-1)
序号
内容
申请人(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成员
1
名称(盖章)
2
法定代表人
3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4
总部电话号码
5
总部传真号码
6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7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8
本地电话号码
9
本地传真号码
10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11
电子邮箱
12
本地监督机构公布的备案号
13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14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15
ISO9000认证号、范围
16
简介(宜300字以内)
17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宜200字以内)
1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表序号第14、15项审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如有疑问可查阅、复印申请人的备案资料。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2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序号
投标人
(联合体成员)
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简介
合同额
(万元)
完成日期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3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序号
姓名
专业分工
专业职称
工龄
(年)
主要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总负责人
职务:
项目负责人
建筑专业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专业设计人
结构专业负责人
一级结构工程师
结构专业设计人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电气专业负责人
电气专业设计人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暖通空调专业设计人
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
概预算专业编制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表审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如有疑问可从查询注册执业人员。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