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房项目(一期)工程
更新时间:2013-11-25 类型:项目信息
双流县环保局受理成都盛世太平园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商业用房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成都盛世太平园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商业用房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一月
1 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性质、地点
项目名称:商业用房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成都盛世太平园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双流县东升街道龙桥社区
项目投资:总投资70000万元,全部由业主自筹。
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为88312.52m2,总建筑面积30171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2594m2,地下建筑面积79118m2)。地上商业区共分为A、B、C、D四个商业区(A区为6F/-1F,B、C、D区均为5F/-1F),项目地下室均为1F,主要作为停车场及设备用房使用。地面配套建设相应的商业卸货区、地面停车场、内部道路和景观绿化等。
1.2 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1.2.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家居、建材零售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期项目建设不属于其中鼓励、限制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项目的建设属允许类。因此,本期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的建设取得了双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成都盛世太平园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商业用房项目(一期)登记备案的通知》(双发改投资备案【2013】194号)。
因此,本期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1.2.2 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选址于双流县东升街道龙桥社区,根据成都市双流县用地布局规划,项目用地属于商服用地,本项目为商业用房建设项目,用地性质符合商服用地要求。同时项目取得了双流县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0122201221036号)及双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证》(双国用(2012)第19182号),均明确了该地块属于商服用地。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双流县发展总体规划。
1.2.3 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双流县东升街道龙桥社区,项目东临西航港大道中二段,项目东侧540m为成都绕城高速;项目南侧临一规划道路,规划道路以南为项目二期预留用地,项目南侧530m为时代奥特莱斯品牌折扣店;项目西侧临龙桥路北段,道路以西距项目30m为临街商户,项目西侧170m处为龙桥社区居民小区,项目西南侧192m处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五十七研究所;项目北侧紧邻一待建空地,项目北侧110m为文昌路,文昌路以北距项目150m为鞋厂、家具厂等生产厂房。
由项目外环境关系可知,本期项目周围环境200m范围内主要以待建空地、住宅、工企业为主,周围无学校、医院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点。
项目选址于成都市双流县东升街道龙桥社区,项目选址已经规划部门批准认可。在项目建设之前,该地块是待开发的空地,不涉及拆迁,无遗留环境问题。项目的建成,将大大改善该地段的建筑景观。同时由项目外环境关系可看出,项目周边交通极为便利。
综上,本项目用地合法,符合双流县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周边无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因此,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1.3 建设内容与规模
根据项目设计资料,成都盛世太平园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在双流县东升街道龙桥社区投资建设的商业用房项目总占地面积166667.22m2,规划总建筑面积624505m2,是集商业、办公、酒店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项目分两期进行开发,本项目为其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70000万元,修建以家居、建材商场为主体的购物中心,总占地面积88312.52m2,总建筑面积30171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2594m2,地下建筑面积79118m2)。地上商业区共分为A、B、C、D四个商业区(A区为6F/-1F,B、C、D区均为5F/-1F),项目地下室均为1F,主要作为停车场及设备用房使用。地面配套建设相应的商业卸货区、地面停车场、内部道路和景观绿化等。
本次评价范围为其一期工程,项目整体建设内容及相应的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中,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及相应的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2中。
表1-1 商业用房项目整体经济技术指标
一、总规划用地面积
166667.22
m2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
624505
m2
(一)、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441169
m2
(1)、商业建筑面积:
391036
m2
(2)、酒店办公建筑面积:
48428
m2
(3)、物管用房建筑面积:
1245
m2
(4)、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
60
m2
(5)、市政设施建筑面积:
400
m2
(二)、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1F/-2F
183336
m2
(1)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
141152
m2
(2)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
35484
㎡
(3)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6700
㎡
三、容积率:
2.65
四、建筑密度:
49.8%
五、基底面积:
82974
m2
六、绿地率:
30.0%
七、绿地面积:
50000
m2
八、机动车位:
4713
辆
(1)、地上停车位:
266
辆
(2)、地下停车位:
4447
辆
九、非机动车位:
23656
辆
备注:根据《行政许可法》成都盛世太平园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将依照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P49页,如实申报各项经济指标,并对指标的真实性及指标与报建图纸的内容的相符一致性负责。
表1-2 本期项目(商业用房一期)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一、总规划用地面积
88312.52
m2
(一)、规划净用地面积:
88312.52
m2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
301712
m2
(一)、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222594
m2
(1)商业面积:
221089
m2
(2)物管用房面积:
1245
m2
(3)消防控制室:
60
m2
(4)市政设施面积:
200
m2
(二)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1F
79118
m2
(1)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
65373
m2
(2)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
10245
m2
(3)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3500
m2
三、容积率:
2.52
四、建筑密度:
50.0%
五、基底面积:
44159
m2
六、绿地率:
30.0%
七、绿地面积:
26494
m2
八、机动车位:
2300
辆
(1)、地上停车位:
176
辆
(2)、地下停车位:
2124
辆
九、非机动车位:
6871
辆
备注:根据《行政许可法》成都盛世太平园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将依照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P49页,如实申报各项经济指标,并对指标的真实性及指标与报建图纸的内容的相符一致性负责。
1.4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88312.52m2,总建筑面积30171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2594m2,地下建筑面积79118m2)。地上商业区共分为A、B、C、D四个商业区(A区为6F/-1F,B、C、D区均为5F/-1F),项目地下室均为1F,主要作为停车场及设备用房使用。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表1-3。
表1-3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建设期
营运期
主
体
工
程
商业用房
项目商业用房分为A、B、C、D四区,其中A区地上为6F,其余三区均为5F,均设地下室-1F。项目商业用房1F层高5.8m,2F以上层高均为4.5m。总建筑面积30171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2594m2,地下建筑面积79118m2)
施工废水
施工噪声
施工扬尘
施工固废
水土流失
生活垃圾
生活废水
生活垃圾
商业垃圾
商业噪声
设备噪声
辅
助
工
程
机动车位
项目设机动车位2300辆,其中地下停车位2124辆,地面停车位176辆
废气、噪声
非机动车位
非机动车位6871辆,位于地下室
—
卸货区
项目设卸货区两处,位于B、C区商业楼的北侧,用于项目货物的卸载
汽车尾气
噪声
配电系统
在各个分区对应地下室内设置一个低压配电房,每个配电房内有三台1600kVA变压器,一台商业用变压器,两台空调变压器
噪声
发电机房
地下1层设备用发电机房1座,预计柴油机功率为3500kw,烟气通过竖井引至楼顶排放,备用柴油储油量不大于8h用量
废气、噪声
消防水池
在地下室中,设置有消防水池、消防加压泵房,可满足本项目的消防需求;消防水池中消防用水储量为486m3,另设室外消防水池288m3。消防加压泵房内,设置有消火栓给水泵、自动喷水给水泵等消防专用给水加压泵,并均设有备用泵,并设置有自动喷淋系统的增压稳压设备,以确保各系统的消防供水的正常运行
废水
噪声
通风系统
项目设置有通风机房,用于项目建筑内部通风使用,均位于地下室
废气、噪声
中央空调系统
本项目商业用房设中央空调系统,拟采用冷水电制冷机组作为夏季空调冷源,冷冻水供回水温度为5/13℃,冷冻站设于地下室;冬季空调系统的热源由锅炉房提供,锅炉房设于地下室,采用电锅炉进行水加热。空调水系统采用冷热水共用的双管制系统,根据工艺要求分环路设置
噪声
公
用
工
程
供电
市政电网供电
—
给排水系统
项目给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内部环向布置雨污管网,雨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水
污泥
预处理池
项目设预处理池2个,容积均为20m3,分别位于项目东北角、西南角,用于项目废水预处理
废水、污泥
垃圾收集点
项目设置垃圾收集点2个,分别位于B区东北侧、C区西北侧,建筑面积均为20m2
固废、恶臭
绿化
本项目总绿化面积为26494m2,绿化率为30.0%
—
办公及生活设施
门卫
本期项目共设3个门卫室,建筑面积均为9m2,分别位于B区东北侧、C区西北侧、D区西南侧
生活废水
生活垃圾
物管用房
总建筑面积1245m2,位项目1F各个建筑外围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小时浓度和TSP日均浓度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表明项目区域目前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
评价河段白河各指标均能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III类水域标准要求,水环境质量较好。
3、噪声环境质量
各监测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综上分析,评价区域声学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2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环境现状调查,确定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列于下表。
表2-1 项目外环境关系及保护目标
名 称
方位
距离
(m)
性质
人数
施工期
运营期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水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水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临街商户
西侧
30
商业
32
龙桥社区
西侧
170
住宅
3000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五十七研究所
西南侧
192
办公
120
受纳水体(白河)
—
—
河流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 施工期3.1.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期项目扬尘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行驶、建筑材料和弃土弃石的堆放和运输等,特别可能出现在雨水偏少的季节。建议在施工时应采取如下的措施:
⑴ 场地内道路全部采取现浇砼路面(硬质化),其它裸露土地进行临时绿化或用塑料薄膜覆盖,减少扬尘起尘量。
⑵ 为避免扬尘,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并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抛、漏、撒,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堆放场地进行保存,并适时采取洒水等措施,使其保持湿润状态,减少扬尘的产生。
⑶ 运输沙、石、水泥、弃土弃石以及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运输车辆应保持箱体完好和整洁,做到文明装卸,出场车辆应清洗轮胎,并用钢板和草垫进行覆盖防止车辆夹泥进出。同时应经常保持和维护施工道路路面的清洁、湿润以减少车辆产生的扬尘污染。
⑷ 为了减少扬尘的产生,建议施工时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和散装水泥。
⑸ 小型项目施工(如局部小面积开挖、管道布设等)在施工中应采用钢管与密目安全网搭设临时围拦,尽量做到封闭施工。
⑹ 认真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及其周边采取专人管理、每天定时洒水清扫,对绿化段的花草树木定期洒水冲洗尘土。
⑺ 使用混凝土、胶合板等搭设简易封闭棚;对于松散或粉状材料——砂、石、灰等采取砌墙围挡,表面用塑料薄膜覆盖,防止刮风时粉尘弥漫,另设喷淋系统,使堆放材料保持湿润,不起尘。
⑻ 在装修工程施工中,施工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保证足够的通风量,避免具有刺激性气味的物质或可被人体吸入的粉尘、纤维等对施工人员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⑼ 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其超负荷工作,减少燃油燃烧时污染物的排放量。
⑽ 做好施工周围道路交通组织工作,保障周围道路畅通,避免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
⑾ 施工现场严禁出现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等行为;废弃的油桶、漆桶等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取密闭措施,集中堆放在通风良好处,并设置醒目的安全防火标志,防止因易燃气体泄漏而造成火灾和伤人事故。
⑿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⒀ 加强本期项目施工扬尘对周边住户污染影响的控制,如加高围墙,合理布局原料和弃料堆场等,并将前述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施工期间不扰民。
同时,在建设工地现场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及《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的控制,同时全面落实成都市建设委员会(成建委发[2008]93号)关于扬尘整治的“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要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和科学施工,并根据上述要求和建议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产生量。
以上采取的防治措施均为成熟的施工期大气污染控制手段和管理措施,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可最大限度地减轻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取得良好的环境效益,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3.1.2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是一个突出的、敏感的扰民问题,噪声源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和电锯等施工机械,其中电锯噪声高达105dB(A),如不加以控制,将严重干扰邻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学习,为此,施工方应采取以下的治理措施:
⑴ 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午间休息时段不得开启,学生高考期间禁止休息时间施工。施工时间应和居民外出时间尽量对应,避免在居民休息高峰时段产生高噪声污染,最大限度防止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⑵ 修建2.5~3m高的建筑隔声墙,采用密目网进行密闭施工。
⑶ 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设备和施工机械,对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等)应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并且置于施工棚内或在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声屏,进行阻隔和屏蔽噪声;现场木工房、钢筋加工房等必须完全进行封闭性施工。同时定期维护保养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⑷ 门窗、预制构件、大部分钢筋的成品,半成品在工厂完成,减少施工场地内加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如少量需现场钢筋加工的尽量安排在白天非休息时段进行,避免夜间噪声扰民。
⑸ 浇砼时,尽量避免振动棒与模板和钢筋的接触;对铜管、模扳、脚手架等构件装卸、搬运、架设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⑹ 施工现场指挥生产,应采用无线电对讲机,这样既可及时进行工作联络,又可减少施工场地噪声。
⑺ 加强现场运输车辆出入的管理,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不得随意扔、丢,减少金属件的碰击声。
⑻ 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在施工过程中要尽可能将木工房、钢筋加工间、砂浆搅拌场等产生高噪声的作业点置于项目东侧区域,以有效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作用。
综上所述,建设施工方应做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精心布局和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进行控制,并根据上述建议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可有效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出现,上述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3.1.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阶段废水污染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施工废水,二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管网进入双流县东升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最终进入白河。施工废水应有处理设施进行相应处理,上清液尽可能回用。
上述处理措施技术可行,符合环保要求,经济合理。
3.1.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将有大量砂石、水泥、砖瓦、木材等各种建筑材料。工程完工后,将残留部分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若处置不当,由于扬尘和雨水淋洗等原因,会对空气环境和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产生相当严重的不利影响。
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处理,首先将建筑垃圾分类,尽量回收其中尚可利用的部分建筑材料,对没有利用价值以及不能回填到三期地块的废弃物应妥善堆放、及时处理,并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埋场。
在外运的建筑垃圾时,必须采用用毡布覆盖,不允许超载,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沿途不要随路散落,也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及时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项目的施工做到上述要求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外环境不会造成过大的影响,上述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3.1.5 施工对周围城市景观污染的防治措施
本期项目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第91号令《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的条款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⑴ 采取全屏蔽、全封闭外脚手架,遮挡主体建筑物施工场地;
⑵ 建筑材料及弃土弃石临时堆放地等尽量远离交通主干道,位于场地东面。
3.1.6 小结
本期项目施工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建设方应严格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第86号令和91号令,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科学施工,可将施工期各种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3.2营运期3.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垃圾收集点恶臭。
⑴ 汽车尾气
地下车库采用自然送风、机械排风系统,由竖井排出室外,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地面室外车位较分散,汽车启动时间较短,因此废气产生量小,露天空旷条件很容易扩散,可做到达标排放。因此,其污染物治理措施合理可行。
⑵ 柴油发电机废气
柴油发电机使用过程会产生废气,与汽车尾气相似,其主要成分为CO、HC、NO2。环评要求备用发电机须自带消烟除尘设施,并且处理后的烟气由专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同时环评建议项目使用0#柴油,0#柴油属清洁能源,其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较少,可进一步降低对外环境的不良影响。
⑶ 垃圾收集点恶臭
本项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不设置食堂,所有员工就餐均在项目周边解决或是食用快餐。故而垃圾收集点主要为收集办公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快餐盒等),其中易腐垃圾量较小,产生恶臭气体量较小。
本期项目设有2个垃圾收集点,位于本期项目B区东北侧、C区西北侧,用于处理本期项目产生的办公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垃圾经收集至垃圾收集点再统一运至市政垃圾收集点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垃圾收集点密闭设置,专人负责清理和喷洒消毒药水,及时运至市政垃圾收集点,减少垃圾恶臭的产生和逸散。由于垃圾收集点收集的是袋装垃圾,产生恶臭较少,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3.2.2 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办公生活污水、市场清洁废水、地下室冲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双流县东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白河。因此,项目外排废水对受纳水体白河水质无明显影响,项目废水治理措施合理可行。
3.2.3 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后的噪声主要来包括商业噪声、车辆噪声、设备噪声等。
⑴ 设备运行噪声防治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中央空调、备用发电机、通风设备、配电设备等,产噪设备均位于地下室内。
项目在设计时对以上设备进行了以下隔声、减振措施:
① 通风设备采用低噪声型,且其吊装设备采用减振吊架、落地式安装设备采用弹簧减振器或橡胶减振垫,进出口设软接头,风机进出口风管处安装设消声设备,四周设置隔声墙。
② 配电间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减振措施、采取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出风口设消声器。
③ 备用发电机,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发电机组采取减振措施、发电机房采取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出风口设消声器,发电机设在办公楼负2层和市场负一楼的发电机房内。
经过以上隔声、减振、消声措施,可实现达标。
⑵ 进出车辆交通噪声防治
项目建成营运后,应加强对进出项目车辆以及地下车库的管理。车辆噪声一般在60~75dB,项目内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规范停车场的停车秩序等措施,能有效降低车辆噪声10~15 dB,这样就可以有效降低车辆噪声,对外环境影响不大,并实现场界达标排放。
⑶ 商业噪声防治
本项目为家居、建材类销售商场,商场在运营期产生的商业噪声不稳定,不连续,因此其源强值难以估算,但由于其这一特点,其防治措施主要是加强管理。项目货物卸载、布局、营业时间等都将对项目周边地区形成影响,因此,项目应加强对商场营运的规范管理,对商品经营位置进行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强化其内部隔声;合理安排卸货时间等。
在对项目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并严格管理和认真落实管理措施的情况下,营业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实现达标排放。
3.2.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预处理池污泥。
对硒鼓、废旧电池等不与生活垃圾混装,采取单独收集方式。项目物业管理部门请专人每天将垃圾清运至垃圾收集点,并定期清运沉砂池沉渣至垃圾收集点,再统一运至市政垃圾收集点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内垃圾收集点密闭设置,专人负责清理和喷洒消毒药水,及时运至市政垃圾收集点,减少垃圾恶臭的产生和逸散。办公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预处理池污泥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商业垃圾主要为项目货物分装上架等过程产生的废旧包装,主要包括塑料、纸板等,这部分固废主要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实现资源化利用。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废均可实现清洁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其处理措施合理可行。
3.2.5 光污染控制
本项目外墙不使用大面积玻璃幕墙等反光材料,项目夜景照明尽量采用节能灯具及节能运行方式,不使用高功率泛光、广告灯和霓虹灯;注意安装位置,不要直射到周边住户室内。采取以上措施后,其光污染控制措施合理有效,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的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