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净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保康县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公示内容
保康县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第二次信息公示内容见附件《保康县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一级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三、工程影响因素分析概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土方机械及施工车辆扬尘;混凝土浇注养护废水、砂石料加工系统冲洗水等施工废水;施工设备、车辆噪声;施工弃渣;施工占地;局部植被数量和类型的破坏,水土流失等。
工程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包括:填埋场垃圾渗滤液产生量为68m3/d,其主要污染物COD、BOD5和NH3-N,浓度分别为7000mg/L、3500mg/L和450mg/L;场区职工生活污水和洗车水其排放量为7.2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和氨氮;填埋过程产生的废气为填埋气体,其主要污染物为CH4、H2S和NH3,其排放源强分别为20.4kg/h、0.17kg/h及0.17kg/h,同时,在卸载垃圾过程中可产生一定量的扬尘和风扬物,影响周围的环境;填埋场营运期间主要噪声源为垃圾运输车辆噪声、填埋工程机械噪声和污水处理系统的机械运转噪声等;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渗滤液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及少量生活垃圾;生态环境影响产生于垃圾恶臭及污染气体、以及取土(用于垃圾覆土)和垃圾堆体覆盖造成的植被破坏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电话:襄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0710-3069856
电子信箱:wangling0107@163.com(注明“保康县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
(2)政府环保部门及电话:襄阳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0710-3220498
电子信箱:heen171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