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保健院业务综合楼项目
业主名称: 开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项目性质: 新建
投资额: 3960(万)
联系人: 郑云章
联系方式: 52661066
开县精神卫生保健院业务综合楼项目
开县精神卫生保健院业务综合楼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
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开县精神卫生保健院业务综合楼项目
(2)建设地点:开县云枫街道办事处关子村6社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单位:开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5)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13333m2,总建筑面积14313.35m2,床位数250床
(6)总投资:3960万元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定员150人,年工作365天
(8)服务范围及医院等级:服务人口20万多人,服务半径约30平方公里
(9)项目内容:拟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6666m2,分三期开发建设,一期工程正在开发建设中,本次环评涉及的二期工程用地面积13333m2,包括住院楼、老年病房、食堂,用地面积13333m2,总建筑面积14313.3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398.03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915.32m2。设计总床位数145床,面向社会服务。
住院楼为地上五层框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6224.44m2,一~四楼均设有重症病房、一般病房、值班室、治疗室、办公室。五楼设办公室、库房。
老年病房楼为地上四层框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2230.88m2,一~四楼均设有老年病房、值班室、治疗室、办公室。
食堂楼为地上四层框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1942.71m2,一层为病人食堂,二楼为职工食堂,三、四楼为办公及储藏室。
2、项目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出渣装卸、原材料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散落以及施工车辆行驶等产生的扬尘。针对扬尘特点,施工单位参照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中关于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相关条款。采取措施后,预计施工期的各种废气和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环境可接受。
②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污水处理站臭气、汽车尾气、厨房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组运行产生的废气。
污水处理站设置于地下,产生的臭气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除臭除味处理,经紫外线消毒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小。
地下车库车辆进出会产生少量尾气由机械排烟系统经土建竖井排放,可保证地下车库污染物浓度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拟建项目集中式厨房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集中排放,经处理后浓度可达到1.0~1.2mg/m3的环境保护的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有限。
本项目柴油发电机位于设备房内,由于柴油发电机组仅在市政停电或试验时启用,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属间断性排放,无长期影响问题。但在临时工作时,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小。
通过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措施,项目营运期的各种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 施工期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产生量不大,预计为15m3/d,主要污染因子为SS、石油类,施工废水设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0m3/d,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BOD5,生活污水通过简易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采取措施后,施工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回用或进入开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置,不会对南河及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可接受。
② 运营期
项目建成后,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系。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和其他废水经管网直接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厌氧处理+消毒工艺,设计处理规模180m3/d。医院(混合)废水经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并经消毒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开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南河,对南河水质影响小。
综上所述,从南河地表水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污废水处理方案和排水方式是可行的,能保证南河开县所在地河段Ⅲ类水域水体功能目标的实现,南河地表水环境条件可以接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 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是最为敏感的环境问题之一,因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特别注意施工噪声控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具体措施如下:落实渝府令第270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各项要求,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做到文明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做到文明施工;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技术,选用低噪声作业机具,合理布置机具,远离居民点。按照规定:基础施工阶段禁止夜间作业(22:00~6:00),以免扰民;午休段时间(12:00~2:30),施工现场不作业,或者进行产生噪声强度较低的施工活动;采用商品混凝土,严禁用产生连续噪声源的混凝土搅拌机等设备;打桩等作业严禁夜间进行;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场地管理条例,文明施工,尽量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② 运营期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发电机和出入车辆。备用柴油发电机位于负一楼设备机房内,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和建筑隔声措施;通过限速、禁鸣等措施控制车辆噪声;医院内外张贴“请保持安静”、“禁止鸣笛”等提示语;医院内部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噪声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 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3000m3土石方就近用于产业园区和道路施工填方使用;施工结尾阶段清场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其一是作为其它建设工地的回填物料加以利用,其二是运至开县措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开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统一处理。施工期间严禁随意将上述垃圾四处堆放和倾倒进入地表水体。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有效的收集处理措施后,施工期因废其对环境的影响小,当地环境条件可以接受。
② 运营期
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送供应厂家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餐厨垃圾应严格按照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执行;餐饮产生的废油交由有废油回收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小。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环境影响
① 施工期
建设单位应尽量避免暴雨季节施工,土石方堆放规整,及时回填和外运填方,修建截洪沟、排水沟、沉砂池、挡墙等措施;同时,按规定实行封闭施工,及时对裸露地面硬化和绿化,如此处理可进一步防止水土流失的发生;在雨季施工时应修建好场内外的截排水系统,将雨水安全导入排洪沟排出,避免雨水对施工场地的冲刷和破坏,防治水土流失。施工期采取前述措施后可以将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② 运营期
拟建项目所在地目前属于典型的城市郊区农业生态系统,项目建设对该区域的自然生态系统包括资源、生物等方面的影响较小。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分析表明,项目建成后将加快该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不会对区域现有的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不良冲击;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建设用地无不良地质现象;区域环境具有一定的承载力。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通过绿化、景观等生态环保措施的建设后,能营造一处舒适的城市居民生活区。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开县精神卫生保健院业务综合楼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政策,项目用地和选址符合开县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平面布局合理,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建成后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可确保废水、噪声、废气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评价认为开县精神卫生保健院业务综合楼项目在开县云枫街道办事处关子村6社的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查阅报告书简本到开县精神卫生保健院7楼办公室
地址:开县汉丰街道办事处锦城路243号
联系人:熊锐 13896222609
期限:2013年11月28日~2013年12月12日
5、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电话联系,联系方式见9、10。
6、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拟建项目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各阶层公众。
主要事项:主要是针对环评报告中的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污染防治措施和评价结论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公众意见,特别请相关公众对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先进性、适用性、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来电、来信反馈意见;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8、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尤工、刘主任
电话: 13637791226 63527561
传真: 63527561 电子邮箱:cqyongle@163.com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一路97号15-3 邮编:400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