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特装PPO车间二期工程
发布时间: 2013-11-28
地 区: 重庆
业主名称: 重庆长丰技研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投资额: 650(万)
汽车特装PPO车间二期项目
《重庆长丰技研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汽车特装PPO车间二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长丰技研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汽车特装PPO车间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汽车特装PPO车间二期项目
1.2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地点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大江工业园长安铃木厂内。
1.3 建设规模
新建二次涂装生产线1条及与之配套的辅助设施组成,生产能力为16000台/a
1.4 项目投资
拟建项目投资65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00万元,银行贷款450万。
1.5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二次涂装生产线
环保工程:废气净化设施
依托工程:依托长安铃木废水处理站、危废贮存间、供电和供水等。
二、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其控制措施
2.1 废气
1) 喷漆室产生的废气
喷漆时产生含漆雾、甲苯和二甲苯的废气,设置1套净化装置进行处理(水帘+活性炭+二次涡旋水洗对漆雾的处理效率为98%,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为90%)。漆雾初始浓度为100mg/m3,甲苯初始浓度为3.97mg/m3,二甲苯初始浓度为10.02mg/m3,净化装置平均废气量为4×15000m3/h,废气经水帘+二次涡旋水洗系统后,漆雾排放浓度为2mg/m3,甲苯排放浓度为3.72mg/m3,排放速率为0.087kg/h,二甲苯排放浓度为9.60mg/m3,排放速率为0.225kg/h,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2) 流平、烘干室产生的废气
流平和烘干时产生含甲苯和二甲苯的废气,经抽风机导出后通过设置的活性炭净化装置进行处理(活性碳吸附效率达90%)。甲苯初始浓度为227.28mg/m3,二甲苯初始浓度为587.51mg/m3,净化装置平均废气量为7667m3/h,废气经活性炭系统后,甲苯排放浓度为22.73mg/m3,排放速率为0.020kg/h,二甲苯排放浓度为58.75mg/m3,排放速率为0.051 kg/h,经9m排气筒达标排放。
2.2 废水
1) 抛光清洗废水
待二次涂装的轿车抛光清洗时产生含COD、SS和石油类的清洗废水,废水量约0.513m3/d,COD、SS和石油类的初始浓度分别为300mg/L、1000mg/L和100mg/L,经沉淀池后排入长安铃木生产废水管网,进入长安铃木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长江。
2) 喷漆室水帘喷淋+二次涡旋水洗系统
水帘喷淋+二次涡旋水洗系统产生含COD、SS的涂装废水,废水循环使用,每2个月更换排放1次,每次排放4m3,废水排入长安铃木生产废水管网,进入长安铃木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长江。
3) 生活污水
本工程新增劳动定员15人,按50L/人·d生活用水计,则生活用水新增量为0.75m3/d,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8m3/d(排放系数0.9),类比同类污水水质,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和NH3-N,各污染物浓度分别为450mg/L、300mg/L和20mg/L,排入长安铃木生活污水管网,进入长安铃木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长江。
2.3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二次涂装生产线的喷枪、风机和压缩空气,噪声约为80dB(A)~90dB(A),分别采取消声器和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4 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处置根据废物类别,危险废物包括漆渣,废活性炭,喷枪清洗废液和废油漆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临时贮存间,定期送长安铃木厂,统一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包括废清洁布和废包装材料,由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3.1 环境质量现状
1) 环境空气:各监测点的SO2、NO2、苯、甲苯,以及1#监测点和3#监测点的二甲苯等污染因子不超标。PM10日均值超标。2#监测点的二甲苯日均值超标,但其5日均值不超标。该地区环境受到PM10和二甲苯的污染。
2) 地表水:两个监测断面,除鱼洞车渡断面粪大肠菌群出现超标,超标率为100%,其他评价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要求。拟建项目长江区域主要受到粪大肠菌群的污染。
3) 声环境:区域声环境现状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3.2 项目实施后对区域环境影响的概述
1) 环境空气
预测项目营运期间,采取措施后,二甲苯影响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的二甲苯在厂界的排放浓度满足排放标准要求。总体而言,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2) 地表水
拟建项目依托长安铃木生活污水处理站和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长江。因此经处理达标的少量废水排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 声环境
项目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分析,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综合结论
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拟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很小;不单独申请总量指标,区域环境能够承受其建设,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环评认为拟建项目在选址地建设可行。
五、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方式
可与本项目的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和相关信息。
环评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4号
联系电话:023-63546287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赛迪路1号 邮政编码:40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