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昱晟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DMC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枣阳市昱晟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DMC建设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公示内容
枣阳市昱晟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DMC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第二次信息公示内容见附件《枣阳市昱晟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DMC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一级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电话:襄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0710-3069851
电子信箱:zhxdexx@163.com (注明“枣阳市昱晟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DMC建设项目”)
(2)政府环保部门及电话:襄阳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0710-3220498
电子信箱:heen1717@163.com
附件:
《枣阳市昱晟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DMC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项目概况
枣阳市昱晟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始建于2011年,位于枣阳市南城办事处太平岗村原砖瓦厂,占地约14亩,现有员工20人,目前已形成年产3000吨二甲基环硅氧烷(DMC)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环评属补做性质)。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概述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经检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版)》,该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2)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
厂区中部为项目原料堆存及破碎车间,南部为成品仓库,东部为项目办公生活区,生产区位于厂区西面,循环水池及沉淀池位于生产区东北部,真空泵循环池位于生产车间北面,详见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功能分区明确,各分区联系方便,布置紧凑,,能满足工厂总体规划要求;物流顺畅,物料输送短捷,充分考虑与其它装置的衔接,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方便生产、生活、维修和管理,同时注意环境保护,绿化,道路布置合理;
三、工程影响因素分析概述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三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
(1)废气
项目生产配套安装一台70万大卡的导热油炉(相当于1.17t/h锅炉),年消耗煤量330t,排放燃煤烟气3.14万Nm3,烟尘产生量为6.12t/a,SO2产生量为5.02t/a、NOx产生量0.38 t/a。
粉尘:主要产生于粉碎工序和出渣工序,由于采用润湿粉碎,裂解出渣采用浇水抑尘,因此粉尘产量较低,产生粉尘分别为0.6t/a和0.3t/a,均为无组织排放。
有机废气:该项目有机废气主要来自于裂解、静置、重排等工序,主要污染物为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约为0.6t/a,为无组织排放。
(2)废水
生产废水:生产用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裂解釜出渣抑尘水和真空泵用水,冷却水和真空泵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及地面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裂解釜出渣时的抑尘,不外排。
生活污水:该项目劳动定员20人,生活污水产生量720m3/a。生活污水中污染物主要为COD、SS、NH3-N、BOD5等,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5084-2005)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不排入地表水体。
(3)噪声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机械设备,如:破碎机、循环水泵、风机等,最大噪声源强为90dB(A),主要采用减振、消声、利用车间厂房自然屏蔽和绿化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该项目工业固废分为一般固废及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主要有裂解残渣(3565.2t/a)和煤灰渣(89.1t/a),危险固废主要有废导热油(0.6t/a,危废编号:HW08)、滤渣(废活性炭,81t/a,危废编号:HW06),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产生量3t/a。
四、环境现状评价概述
枣阳市昱晟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DMC建设项目位于枣阳市南城办事处太平岗村,评价区域内无珍稀及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评价单位委托枣阳市环境监测站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环境监测报告编号:枣环监字(2013评)第89号。监测期间,枣阳市昱晟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已停产整改,未进行生产。
(1)环境空气现状评价
评价区域TVOC未检出,SO2、NO2小时浓度和TSP日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该项目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
该项目所在地地表径流汇入水体沙河各监测点监测因子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现状评价
1~4#噪声监测点测值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昼≤60dB(A),夜≤50dB(A)),评价区域现状声环境质量良好。
五、环境影响评价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正常工况下锅炉燃煤烟气主要污染物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出现在距离源354m处,SO2、烟尘和NOx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949mg/m3、0.00335mg/m3和0.00715mg/m3,因此锅炉燃煤烟气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卫生防护距离:该项目主要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为TVOC和粉尘,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规定的技术方法预测,确定其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据现场踏勘,厂区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东南侧的砖厂家属区(目前未入住),距离厂界约250m,距太平岗村260m,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①正常情况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生产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不排入地表水体。
②生产废水事故状态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水、设备和地面冲洗水、真空泵循环水,事故状态下排放的废水主要为未经治理的设备和地面冲洗水直接排放,以及真空泵循环池中的废水未循环使用直接排放,该项目设备和地面冲洗水产生量为0.72t/d,真空泵循环水为1.5t/h,项目最近的水体为南面为1500米的沙河。由于该项目存在事故排放的可能性,势必对地表水造成污染风险,因此本次环评提出应在厂区设置事故池,用于暂存事故状态下产生的生产废水,并确保废水经治理后回用,不排放。
(3)声环境影响预测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对厂界的贡献值均小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的要求。评价认为,该项目高噪声源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裂解残渣、导热油更换下来的废导热油、滤渣(废活性炭),煤灰渣及厂区生活垃圾等。其中滤渣(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属危险固体废物,送有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煤灰渣和裂解残渣送砖瓦厂再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各种类型固废均有切实可行的处理处置措施。只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暂存设施,加强管理,即可最大限度的控制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的二次污染影响。
六、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废气治理措施
①燃煤烟气
a、现有燃煤烟气治理措施
该项目目前配备一台70万大卡导热油炉,燃料为煤,配套旋风除尘器,无脱硫措施,燃煤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8米高烟囱高度排放,其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不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且排气筒高度不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关于燃煤、燃油(燃轻柴油、煤油除外)锅炉房烟囱高度的规定:1.0t/h~2.0t/h的锅炉其烟囱不得低于25m。
b、整改措施
该项目燃煤烟气存在超标排放,因此,本次评价针对燃煤烟气治理存在的环境问题,对现有治理措施进行整改,提出采用旋风+水膜除尘+碱喷淋装置处理,并将烟囱高度增加至25米,确保燃煤烟气达标排放。
建议完善措施:由于该项目锅炉年用煤量为330t,锅炉烟气治理成本高,且区域SO2总量紧张,因此建议项目所在地有条件使用清洁能源时,立即改用燃气锅炉。
②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和有机废气,应进一步控制无组织排放节点和排放强度,加强工艺管理及规范操作,最大限度减少跑、冒、滴、漏现象,提高产品收率,以降低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加强车间通风,以达到降低污染物在车间局部区域的浓度,减少对职工的健康安全和环境的影响。
针对该项目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应该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预测分析,该项目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治理措施
①现有治理措施
a、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后用于出渣抑尘。
b、真空泵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
c、冷却水循环使用。
d、生活污水: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用于厂区附近农田灌溉。
②生活污水用于厂区农灌可行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枣阳市南城太平岗村,通过现场踏看,在该公司周边均为农田及少量林地,约1200多亩,主要种植小麦、玉米、棉花等,且北侧地势均低于项目所地的污水排放口,通过自然落差,厂区所排生活污水可向北侧农田灌溉,通过现有农灌网有能力接受该部分生活污水。措施可行。
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a、循环水系统整改措施
该项目有间接冷却水循环系统和真空泵循环水系统,由于这二个循环水系统水质要求不同,必须独立设置二个封闭循环水系统,并分别配置循环水泵。根据水平衡循环水量分析,为了保证每个循环水系统循环水停留时间,分别要求间接冷却水循环水池容积大于30m3,真空泵循环水池容积大于20m3,导热油炉烟气除尘循环水池容积大于30m3。
b、厂区内未设置事故应急池,本次环评提出在厂区内设置废水事故应急池,按一个生产班次设计,确定事故池容积为50m3,如不能及时检修,应停止生产,以确保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外排,对周围水体环境造成污染。
c、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措施分析
项目所在地区年均降水量为877.4mm,厂区面积约为9338m2,结合枣阳地区降雨特点,15分钟最大初期雨水量约为18m3,同时考虑到利用该水池也收集沉淀设备及车间冲洗废水,因此,建议初期雨水收集池设计容积定35m3。
该次环评提出将初期雨水池收集废水用于裂解釜排渣时的抑尘水。
综上所述,该项目厂区生产废水可实现零排放,生活污水处理后农灌,处理措施可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公司现有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泵和锅炉风机等设备噪声。厂方采用了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消音器并安装车间内进行屏蔽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由噪声预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限值》(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属危险固体废物,送有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煤灰渣和裂解残渣送砖瓦厂再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依据现场踏勘,该项目部分原料和燃料块煤露天堆放、废渣和煤灰渣等一般工业固废无暂存设施,废导热油炉和滤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固废无暂存设施,本次环评提出应根据需要在厂区内新建固废临时存放场所,并设计合理的库容量。在厂区临时存放危险固废(废导热油炉和废活性炭)时,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临时储存点,将危险废物分类转入容器内,并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并做好相应的纪录。原料应放到原料仓库,对燃料块煤和一般工业废物相应的临时堆放场所应建设基础防渗设施、防风、防雨、并配备照明设施等以防止二次污染。
七、清洁生产分析概述
根据项目生产工艺与设备先进性、产品先进性、能源、生产原料利用及排污指标、废水回用及废物利用指标和清洁生产的管理指标一一分析,该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清洁生产基本要求,需从生产工艺与设备、能源、生产原料利用及排污指标和环保管理指标等方面进一步整改完善。
八、环境风险分析概述
该项目风险单元主要为苯磺酸和氢氧化钾,最大储存量分别为7.5t和1t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其风险评价范围以该危险源为圆点,3000m为半径圆。
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苯磺酸和氢氧化钾存在着泄漏和火灾风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监控和管理。本评价提出了事故应急预案纲要,项目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编制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该项目不可避免会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对此,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做到风险防范警钟常鸣,环境安全管理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隐患。
项目需进一步从风险防范、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三个层面,建立、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九、报告书总结论要点
枣阳市昱晟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废硅胶进行项目建设DMC(二甲基环硅氧烷)项目,年产量为3000t,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目前正在补办规划及土地部门的相关手续,废气和废水防治措施可行,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要求,项目投产后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枣阳市昱晟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DMC建设项目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在获得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相关审批的前提下,按拟定设计规模和建设方案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