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金石丽郡项目
更新时间:2013-12-04 类型:项目信息 【千里马:打造招标采购第一门户】
发布时间: 2013-12-04
地 区: 江苏
业主名称: 南通金石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联系人: 周杰祥
联系方式: 88338888
南通金石置业有限公司新建海安金石丽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由南通金石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拟建于海安开发区通榆路以东,东方花园地块以南,鑫来路以西,鑫港路北侧地块,占地面积113605.7m2,总建筑面积317412m2,容积率2.25,绿地率36%。建设项目由11栋18层住宅、6栋34层住宅、5栋16层住宅、3栋1层的配套设施及沿通榆路、鑫来路、鑫港路的1-3层沿街商业所组成。地下为一层汽车库。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扬尘、营运期小区内居民的管道天然气燃烧废气、厨房油烟、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和垃圾桶恶臭气体,经采取防治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小区居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接管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达标排放;施工期噪声、运营期公辅设施及交通噪声;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封闭施工、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等措施;营运期厨房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汽车尾气通过加强通风及场内绿化建设减少其不利影响;对垃圾桶进行除菌消毒净化处理以减轻恶臭影响。
废水处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接管海安县恒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固废处理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运。固废做到零排放。
噪声处理措施:通过区域内优化合理布局,加强运输作业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部分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开发建设符合海安县总体规划、用地规划、环境规划,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淘汰和限制项目,亦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所列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非工业生产项目,因此仅分析本项目建成后有关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放总量,作为当地环保部门管理的依据;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清洁生产措施,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经对水体、空气、噪声等周围环境现状评价及影响分析表明,项目周围水体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同时本项目污水不向周围水体排放,空气、噪声均能符合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对本项目来说,只要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的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