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集中供热四号供热站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地区:宁夏-固原-彭阳县 状态:公告
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12日
招标单位: 彭阳县供热公司
招标编号: 彭发改发【2012】207
关键信息: 供热 工程设计
彭阳县城区集中供热四号供热站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城区集中供热四号供热站工程己由彭发改发【2012】207、264、26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供热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家补助投资及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彭阳县城区集中供热四号供热站工程。
建设地点:彭阳县白阳镇周沟村(朝那路、栖凤街交汇处东南角)。
建筑面积:30810平方米。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工程近两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2】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省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6日至2013年12月12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4.2 合格的投标单位请于2013年12月6日至2013年12月12日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 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彭阳县供热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彭阳县县城广安路9号 地址:宁夏固原市下东海宋家巷一区向南100米
邮 编:756000 邮 编:756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人:陈晓蓉、张敏
电 话:13909547938 电 话:0954-202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