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淮淀乡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13-12-09
地 区: 天津
业主名称: 天津宁投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天津:宁河县北淮淀乡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2013年12月05日
《宁河县北淮淀乡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宁河县北淮淀乡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总投资88.47亿元,安置区总用地面积184.13公顷,还迁区以外约440.81公顷的用地用于出让,复垦区451.5公顷。将来由天津宁投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经营。还迁住宅区规划总建筑面积130.99万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8.95万,包括农民安置住宅115.99万m2,非经营性公建12.96万m2;地下2.04万m2,主要建设地下车库和公共设施用房。并相应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燃气、供暖、电力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土地整理及复垦工程。
本项目计划于2015年1月开工,2017年12月竣工。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期的噪声、施工扬尘、废水、废渣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项目主要为住宅建筑和配套建筑,因此在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居民燃气废气、公建餐饮燃气废气及油烟、汽车尾气,生活污水及餐饮含油污水,换热站、变频水泵等配套公用设施设备噪声,生活垃圾等污染问题。在严格执行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措施,加强管理,则本项目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将降低到最低限度。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1 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1.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并对路向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加强机械、车辆维修保养,运输散体物料必须采用密闭装置,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坚持文明施工、科学管理。
3.1.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安设位置应可能远离居民住宅和敏感区域,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或经过降噪技术处理的施工机械;安排施工作业计划。禁止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打桩作业为当日22时至次日7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和建筑材料的运输;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的有关规定。
3.1.3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工地内须设临时厕所,临时厕所可委托给市容部门定时清运;冲洗车辆的废水以及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应进行沉淀处理,除去其中的泥砂后再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3.1.4施工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后由市容部门处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禁止乱倒乱堆垃圾。
3.2 使用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2.1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居民和公建单位使用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各种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公建油烟经符合标准要求的净化设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
本项目停车位均设计为地上形式,有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地下停车场设计有机械排风系统,预计对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3.2.2 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井沉淀,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可以保证出水达到三级排放标准,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
3.2.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换热站设备选用低噪音型设备,配备减振隔声设备。变频水泵设备等配备减振座,避振喉,泵房设置隔音门。
(2)进入项目区的车辆应当装有消声器和喇叭;项目区内车辆禁止鸣放喇叭。
3.2.4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送至的垃圾筒暂存,后交由市容部门及时清运。收集垃圾时,应做到密闭收集,分类收集,防止二次污染环境;收集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洁收集容器;非垃圾压缩车直接收集的方式,应在垃圾收集容器中内置垃圾袋,通过保洁员密闭收集;收集后的垃圾全部实行密闭式清运。
3.2.5 配套公建其它防护措施
对于在本项目范围内设立的综合商业服务设施设立时要另行履行环保手续。并要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避免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公厕由专人管理,每日清扫、清水冲洗,避免对居民造成影响。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通过对宁河县北淮淀乡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评价,本环评报告书分别就本项目将产生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固体废弃物、经济损益等环境影响方面进行了详细评价,并对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污染防治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和选址合理性分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分别提出相应的较为可行的环保措施及对策。
本项目为宅基地换房项目,选址于宁河县北淮淀乡,本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它的建设以改变原村级管理体制、撤销行政村建制为切入点,通过整合农村集体土地,安置离土农民,实行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建立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等一系列措施,实现农村从原有管理方式想城市化管理方式的转化,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中严格执行 三同时 规定,同时确保环保资金落实到位、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有关环保措施和建议,可使项目建设过程中和投入运营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宁河县北淮淀乡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13年12月5日~2013年12月17日)。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宁投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甲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102号)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邮箱:xiaojiemra@163.com, 邮编:300191,电话:022-87671903
传真:020-87671917,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