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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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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2-13 11:17
浏览次数: 18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一厂改扩建主厂房和综合楼钢结构工程招标公告 
 
地区:广东-佛山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13年12月13日 
 
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19日
招标单位: 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440620131114
  
 
 
关键信息: 垃圾焚烧发电 厂房 综合楼 钢结构工程 

 

招标编号:440620131114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一厂改扩建主厂房和综合楼钢结构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海区狮山镇狮山林场大榄分场

2、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 : 主厂房工程占地面积1944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3636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物最低点21.02米,高度为49.50米,轻型钢结构,最大跨度58米; 综合楼工程占地面积164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79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2层,建筑高度为12.25 米;全 厂大门钢结构工程。

(2)工程地址:南海区狮山镇狮山林场大榄分场

(3)招标内容:

本工程施工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括主体钢结构、屋面板(铺板及彩板上的混凝土浇筑属本标)及屋面天沟、沿沟的钢排水、墙架、彩钢板围护、防雷接地(钢骨架)等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装饰工程,具体工程见设计招标图纸。

如果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都没有表述部分,根据合同及招标文件的原则,投标人任然有义务按照招标人指令进行施工,并可以按照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原则进行结算。

如果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投标人无力、拖延或拒绝施工的,属于投标人违约,招标人及招标人聘请的监理单位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找给其他单位进行施工,且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该项工程费用的2倍作为违约金。

配合、指导混凝土主体结构中的钢结构部分螺栓的预埋、安装、二次灌浆(预埋、灌浆、混凝土包柱属土建标)。

配合其他单位在本标段施工。

本次招标为专业承包,中标单位需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按照要求付总承包服务费, 总包服务费所包含的内容执行国家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之相关规定。

3.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中标人并须按以下各节点时间完成节点工程:

(1)汽机间从土建交安起9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含钢结构);

(2)锅炉间、烟气净化间从土建交安起21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含钢结构);

(3)垃圾坑从土建交安起9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含钢结构);

(4)卸料平台从土建交安起6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含钢结构);

(5)综合楼从土建交安起9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含钢结构);

注:(一)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土建、安装等其他施工的交叉影响,做好应有的各种措施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及施工进度。

(二)投标人还应在其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以下费用:

1)投标人的施工机械进出场和安拆费用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围弊、夏季施工措施、抗台风施工措施、临建施工、夜间施工、赶工措施等全部施工技术措施费。

3)现场转驳的费用

4)投标人派出人员进退场费和所有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高温津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2、 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轻钢结构设计甲级资质;

②具备中国钢结构协会颁发的钢结构制造一级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08年1月1日至今),曾独立完成过1个或以上单跨跨度55米或以上钢结构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1)、所有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2)、投标人的业绩必须为投标人本公司的业绩。

3)、如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资料中均没有显示单跨跨度的,可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4、 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具有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同专业同级别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土建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效的 “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项目负责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其它人员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土建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

施工员:至少3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

安全员:至少3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其他人员不作要求)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违反以下两款规定之一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 “ 母公司 ” ,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7、 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3)本项目要求投标担保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4)投标人如没有《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的,且经评标后为中标单位的须在中标后的一个月内办理完成,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 信誉要求(企业状况):

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 13日~2013年12月19日16时30分 (北京时间)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 投标人须到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标专用卡纸、招标施工图纸光盘。

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技术标专用卡纸 、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2013年12月 12日~2013年12月1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技术标专用卡纸 、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一楼大堂 )

交易中心联系人:周少华 电话:0757-86229023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李英亮、苏锡坚 联系电话:0757-86300783传真:0757-86368680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 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 农业银行 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一楼大堂 )缴交招标书工本费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或光盘)等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收款单位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② 开户行: 农行佛山南海海逸支行 ③账号 : 44501501040001456 ④款项来源 : 一厂改扩建主厂房和综合楼钢结构工程 ⑤招标文件费缴费金额 : 1000 元。 备注: “ 交款人 ” 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 2013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6 时30分(北京时间)。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财务审计报告(如有)、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等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2014年1月8日 上 午 8 时30 分~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开标室格 3、递交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开标室 )。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1、佛山市以外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由公证处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的真实性作出公证的有效公证书(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2、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合同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将其列入我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南海区狮山镇狮山林场大榄分场

联 系 人: 马威

电 话:0757-81205533

传 真:0757-81208944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 李英亮、苏锡坚

电 话:0757-86300783 86312820

传 真:0757-8636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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