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贝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万t/a硫酸锆和10万t/a偏铝酸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第二次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南漳贝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万t/a硫酸锆和10万t/a偏铝酸钠建设项目拟建地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公示内容
南漳贝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万t/a硫酸锆和10万t/a偏铝酸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第二次信息公示内容见附件《南漳贝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万t/a硫酸锆和10万t/a偏铝酸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一级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电话:襄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0710-3069856
电子信箱:474615655@qq.com(注明“南漳贝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万t/a硫酸锆和10万t/a偏铝酸钠建设项目”)
(2)政府环保部门及电话:襄阳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0710-3220498
电子信箱:heen1717@163.com
附件:
《南漳贝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万t/a硫酸锆和10万t/a偏铝酸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项目概况
南漳贝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由四川易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筹建,公司位于南漳县城南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33000m2,该拟投资5000万元,在南漳县城南工业园内新建硫酸锆、偏铝酸钠生产线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等,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万吨硫酸锆和10万吨偏铝酸钠。
项目名称:1万t/a硫酸锆和10万t/a偏铝酸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南漳贝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法人代表:王伟
1、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新征土地50亩,拟建硫酸锆、偏铝酸钠生产线,新建厂房、仓库、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可以满足1万t/a硫酸锆和10万t/a偏铝酸钠生产所需。项目生产车间总占地面积为1920m2,总建筑面积2486m2。主要生产设备795台(套)。
2、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表1 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规模(万t/a)
最大储存量(t/a)
储存位置
1
硫酸锆
1
500
硫酸锆库房
2
偏铝酸钠(液)
10
300
偏铝酸钠储罐
3、生产工艺概述
(1)硫酸锆
该项目硫酸锆生产过程由溶解、反应、分离、尾气处理工序组成,其生产工艺流程见图1。
(2)偏铝酸钠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概述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概述
南漳贝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建项目产品为1万吨硫酸锆和10万吨偏铝酸钠,经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在鼓励类、限制类没有收集到该项目的相关信息,同时南漳县发展与改革局于2013年7月2日同意该项目备案,其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12062426790036,因此该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概述
南漳贝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硫酸锆和10万吨偏铝酸钠建设项目拟建地位于南漳县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占地33000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并得到南漳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局的批准,符合南漳县城市规划。
城南工业园位于南漳中心城区南部丘陵地区,东临蛮河,北侧为水镜庄风景区,西至35KV花庄至华新水泥厂高压线,南至车家店三组南侧。园区东西宽约1.6km,南北长约3.6km,规划总用地约4.3km2。南漳贝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硫酸锆和10万吨偏铝酸钠建设项目属于化工行业,厂址位于南漳城南工业园区工业片区,属于化工工业片区,符合工业园产业发展导向、产业分区规划。
三、工程影响因素分析概述
(1)废气
= 1 \* GB3 ①硫酸锆生产线废气
硫酸锆在制备过程中,反应釜里产生的HCL气体,拟通过反应釜上方密闭气体装置将HCL气体吸收通过吸收罐下部,罐体上方设置喷淋装置,将HCL气体转化为液态,生成盐酸溶液,经物料衡算,约生成25%盐酸10000t/a。
HCL气体吸收时,会产生少量的HCL废气,经物料平衡分析,产生量约为394.6t/a,拟采用进入逆流式中和洗涤塔,在洗涤塔内上方喷淋20%NaOH溶液进行酸碱中和,其去除率为99.5%,排放量为1.6t/a,排放高度是25m。
无组织排放HCL主要来自于反应釜产生的HCL未捕集部分,约0.3t/a,要求企业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
= 2 \* GB3 ②锅炉燃煤烟气
该项目设置1台4t/h燃煤链条锅炉,年用煤量940t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燃煤烟气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水膜除尘器+碱水喷淋处理,其烟尘除尘效率达到99%,SO2去除率达到80%。排气筒35m,排气筒上口内径为0.6m,烟气出口温度60℃。
其废气产生量为7.30×106m3/a,烟尘排放量为0.35t/a,SO2排放1.45t/a,NOX排放量4.82t/a。
(2)废水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外排废水主要为废母液、尾气洗涤液及生活污水。
= 1 \* GB3 ①废母液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离心工序的废母液产生量为8205.1t/a,其成分主要为NaCL、Na2SO4,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等。
= 2 \* GB3 ②尾气洗涤液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气采用逆流式酸碱中和洗涤塔处理,产生约1029t/a尾气洗涤液,主要成分为NaOH,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等。
= 3 \* GB3 ③生活污水
该项目劳动定员126人,生活污水产生量15.12m3/d(4536m3/a)。生活污水中污染物主要为COD、SS、NH3-N、BOD5等,其产生浓度分别为350mg/L、200mg/L、25mg/L、100mg/L。
(3)噪声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机械设备,如离心机、水泵、锅炉风机等工艺设备噪声,最大噪声源强为95dB(A),主要采用减振、消声、利用车间厂房自然屏蔽和绿化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煤渣、废包装物及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245t/a、0.2t/a、37.8t/a。其中煤渣、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
四、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概述
根据本次环境影响评价需要,2013年10月委托南漳县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所需的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报告单编号:南环监字[2013]第197号。
(1)环境空气
评价区域SO2、NO2小时浓度值、日均浓度值及TSP日均浓度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氯化氢未检出,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
各监测断面评价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标准要求,蛮河评价河段符合其地表水体功能要求。
(3)地下水
项目所在园区地下水各项指标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P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地下水质量良好。
(4)声环境
1~4#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65dB(A),夜≤55dB(A));5~6#监测点测值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要求(昼≤65dB(A),夜≤55dB(A)),评价区域现状声环境质量良好。
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概述
= 1 \* GB3 ①有组织废气
正常工况下,硫酸锆生产线大气污染物HCL的地面最大贡献浓度分别为0.0043mg/m3,出现距离为污染源下风向213m处,最大占标率Pmax为8.6%、均小于10%。最大浓度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限值(HCL:0.05mg/m3)的要求。
非正常工况,即环保治理措施未运行,去除率为“0”的情况下,HCL的最大贡献浓度分别为0.894mg/m3,出现距离为污染源下风向213m处,最大占标率Pmax为1787.4%、。最大浓度贡献值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限值(HCL:0.05mg/m3)。
正常工况下,锅炉燃煤烟气污染物烟尘、SO2、NOX的地面最大贡献浓度分别为0.00116mg/m3、0.00474mg/m3、0.0159mg/m3,出现距离为污染源下风向194m处,最大占标率Pmax为0.13%、0.95%、6.61%,均小于10%。烟尘、SO2、NOX最大浓度贡献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烟尘无小时标准,按导则规定,用日均值标准*3,即0.9mg/m3;SO2小时值标准0.50mg/m3;NOX小时值标准0.24mg/m3)的要求。
非正常工况,即环保治理措施未运行,去除率为“0”的情况下,锅炉燃煤烟气污染物烟尘、SO2、NOX的最大贡献浓度分别为0.114mg/m3、0.0237mg/m3、0.0159mg/m3,出现距离为污染源下风向194m处。烟尘、SO2、NOX最大浓度贡献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 2 \* GB3 ②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综合考虑,该项目最终执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100m。
距离公司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侧的车家店居民,距离该项目东北厂界121m。经估算模式预测,采取有效的废气处理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能实现稳定达标,车家店居民在新建项目的大气防护距离之外,因此,该项目对环境敏感点影响有限。
(2)水环境影响分析概述
该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各污染物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由此可见项目废水排放对纳污水体-蛮河水质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概述
项目运营期间,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及车间屏蔽后,厂界监测点昼、夜间厂界噪声叠加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标准值:昼:65dB(A),夜:55dB(A)),因此本评价认为,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声降噪措施前提下,项目运营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概述
根据本次报告提出相应环境治理措施,该项目各种类型固废均有切实可行的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废-煤渣拟外售作为建材原料,废包装物拟出售给废品收购公司。;厂区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只要今后进一步加强管理,坚持工业固废处置率可达100%,即可最大限度的控制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的二次污染影响。
六、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 1 \* GB3 ①HCL
该项目硫酸锆在制备过程中HCL气体主要是反应釜反应过程生成的,拟采用反应釜上方密闭气体装置将HCL气体吸收通过吸收罐下部,罐体上方设置喷淋装置,将HCL气体转化为液态,生成25%盐酸10000t/a,未吸收的HCL废气约为394.9t/a,拟采用进入逆流式中和洗涤塔,在洗涤塔内上方喷淋20%NaOH溶液进行酸碱中和,其去除率为99.5%,排放高度是25m。
该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实施后,废气中主要污染物HCL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排气筒高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治理措施可行。
= 2 \* GB3 ②锅炉烟气治理措施
该公司生产用蒸汽由1台4t/h燃煤链条锅炉提供,采用原煤为燃料,拟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水膜除尘器+碱水喷淋除尘脱硫,除尘效率达到99%,脱硫率达到80%,通过35m高烟囱排放。
该项目锅炉烟气通过治理后,烟尘、SO2及NOX排放浓度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的要求,且贝特公司锅炉房装机总容量为4t/h,烟囱高度应该执行35m,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有关排气筒高度的要求。措施可行。
= 3 \* GB3 ③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
该项目生产线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主要为HCL,无组织排放由于其分散性和偶然性决定了无法对其进行收集并集中治理,但无组织排放在生产和存放过程中却又无法避免,因此针对无组织排放本环评建议采用以下方式以减少无组织排放点和排放强度,同时削减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a.加强工艺管理及规范操作,尽可能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存在,提高产品收率,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量。
b.加强车间通风,以达到降低污染物在车间局部区域的浓度,减少对职工的健康安全和环境的影响。
c.针对该项目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应该设置一定的大气防护距离。根据计算结果,该项目设置100m的大气防护距离。
(2)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 1 \* GB3 ①生产废水
该项目生产废水拟采用沉淀+离子交换工艺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废母液中盐分得到大大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治理措施可行。
= 2 \* GB3 ②生活污水
南漳县城南工业园污水规划进入南漳县城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因此,该项目生活污水仅需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经标准化粪池处理后可直接经截污管网进入城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声源值约为80~95dB(A),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噪声控制的途径有降低声源噪声、控制传播途径、保护接受者。方法有吸声、隔声、消声等,可使噪声下降10~25dB(A)。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该项目产生的煤渣拟作为建材原料;废包装物拟出售给废品收购公司;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理、处置方式,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