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神华国华寿光发电厂一期(2 1000MW)机组工程锅炉压力容器及其他设备制造质量安全性能检验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项目名称:神华国华寿光发电厂一期(2 1000MW)机组工程锅炉压力容器及其他设备制造质量安全性能检验项目
招标编号:CSIE13014141
招标范围:包括一期工程范围内所有项目中按国家、行业、国华公司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的锅炉、压力容器、四大管道以及其他重要设备等设备制造质量安全性能检验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工期:本期工程计划于2013年12月10日主厂房基础浇第一罐混凝土,首台机组2015年12月20日投产,第二台机组2016年4月20投产。具体计划见招标文件附件1。
本项目工期计划于2014年1月开始至全部检验工作完成。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对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1)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资质证书;
(3) 近五年内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项目完工业绩不少于3项;
(4) 通过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人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2 月17日至12月24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从2013年6月1日起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 ,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a)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标书出售地点进行审查购买,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和包号(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有)、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业主单位出具的供货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各包货物的最低要求)。
(4)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未完成复审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如完成复审,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套,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支持神华招标网的会员在招标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投标,详请参考神华招标网右侧通知栏中相关信息)
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4年1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 编:100007
公司电话:010-58134655、58134654
公司传真:010-58132347
联系 人:李晨、靳晶晶
邮 箱:lichensh136@126.com(如座机无人接听,可邮箱留言)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如有任何澄清问题,请用正式提问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lichensh136@126.com,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
招标人: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
联系人:杨光
联系电话:0536-2239082
传真:0536-2239100
邮政编码:26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