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珲春发电厂3、4号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唐珲春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该厂3、4号机组(2 330MW)低氮燃烧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厂家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大唐珲春发电厂位于图们江下游的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西郊,紧邻珲春煤矿,属于区域性坑口发电厂。本次低氮燃烧改造工程为满足 十二五 对火电行业的NOx控制要求,两台锅炉进行低氮燃烧改造,降低炉膛出口NOx排放浓度。大唐珲春发电厂3号、4号机组锅炉生产厂家为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锅炉为亚临界自然循环汽包炉,型号为WGZ1025/18.44-10,两台机组于2006年9月相继投产发电。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大唐珲春发电厂3号、4号机组2 330MW机组低氮燃烧改造工程,含低氮燃烧器改造、二次风系统改造、燃烬风改造、燃烧器B层少油点火燃烧器更换。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的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安装工程:低氮燃烧改造工程涉及的锅炉本体钢结构、钢格栅平台、平台围护、扶梯、支吊架的改造、移位、安装;燃烧器(煤粉管道、接口、煤粉喷嘴、执行机构、点火系统及其附件等)拆除、安装;二次风系统(风箱改制、二次小风门、调节挡板、执行机构及其附件等)拆除、安装;燃烬风系统(燃烬风箱、燃烬风箱挡板门、膨胀节、风箱、喷嘴、风量测量、执行机构及附件等)安装;水冷壁(开孔、水冷壁弯管及修整管)安装;电气设备(控制柜、电缆、桥架等)安装、移位;热工仪表及控制(控制柜、电缆、桥架和管道、仪表、仪用配管、控制系统等)安装、移位;B层原少油点火燃烧器更换;改造范围内的防腐、保温、油漆及其它(改造设备的标识、介质流向、安全标识等)。电气、热工控制系统及控制逻辑的设计。低氮燃烧改造工程的相关调试;本工程电气部分的全部安装;本工程仪控部分的全部安装等。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为1000万人民币以上。
3.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投标人应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燃烧器的设计、制造、调试能力及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完全符合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3.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5投标人应有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且无事故发生。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6投标人需提供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拆除和安装单位;(备注:招标人要求在签订合同时,确定拆除和安装单位)。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8企业介绍,包括:企业性质、企业人员构成、主营范围与主要业务概括、技术特点或专利技术。
3.9投标方拥有国内外3台套(含)以上的与所投项目相应等级(300MW或600MW)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的四角切圆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业绩。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4.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厂家参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交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4.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7日~201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报名表需签字盖章,传真至010-51967698,并将填报完毕的报名表(WORD格式及扫描PDF格式)发送至zhengaiyong@cweme.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逾期送达的文件无效。
五、发售招标文件:
5.1提出申请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收取编制成本费2007元,售后不退。
5.3标书款可以在开标现场现金缴纳或采用电汇方式。开户行、账号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工行北京市樱桃园支行
帐 号 020000060900270063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六、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近两年的投标活动中,如有查处的行贿受贿行为和异常作假等劣迹者,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2、投标人在近两年的投标活动中,如发现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履约能力等不良表现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报名资料如与投标资料不符,作废标处理。
招标联系人: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3号楼北方国际大厦708室
邮政编码:100040
单 位: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爱永
电 话:010-51967971
传 真:010-51967698
电子邮箱:zhengaiyong@cweme.com